谈“入乡随俗”
毛芃
"入乡随俗"是中国人爱说的话。我觉得这话要比"融入主流社会"一类的官话容易理解、也容易做些。然而,在纽西兰生活几年来的经验告诉我,有些"俗"其实不大容易"随",因为那不是根深蒂固地属于你骨子里的东西,比如露营( camping)就是一例。
野外露营是纽西兰人的传统户外活动之一。每当夏日假期来临,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露营地都挤满了帐篷和车辆。如果不是事先预订,开车现找几乎很难找到空位。
来纽西兰之前,我从未有过露营的经历。记得来后不久同一洋人朋友聊天,不慎透露此事,洋人朋友惊讶得不得了,用饱含同情和怜悯的眼光望着我,那眼神实在让人难忘。结果那一年的圣诞假期未到,我就备置齐了露营的所有装备,假期一开始,就同家人满载着露营所需的一切物品,满怀憧憬地上了路,直奔Coromandel 半岛。
头一天傍晚我们兴冲冲地在一个热闹的营地扎下了帐篷,开心地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收拾起帐篷驶往另一景点。就这样,我们头天晚上支帐篷,第二天早上拆,绕着 "好山好水好地方"的 Coromandel 半岛东、西海岸玩了五天。刚开始时,觉得新鲜有趣,可到后来,发现每天支帐篷、拆帐篷这一简单、重复性劳动实在太耗费时间。
其实,野外露营的"麻烦"远不止于此。给气垫床充气也是费时费力的活儿。由于没有经验,我们购买的充气筒威力不够大,所以每天给气垫床充气非得拿出看海水漫漫涨潮时的足够耐心和毅力才行。另外,做饭、洗澡、上卫生间也不简单,都要步行好几十米远,到露营地专门安排的设施中进行。说起来这点路途不算什么,可因为白天都是在赶路、游逛中度过,到了傍晚已是疲惫不堪,哪儿还想多动弹。而夜晚步行几十米去卫生间对我来说更是畏途,拿着手电筒一路走得战战兢兢,全顾不上头顶还有满天星光可以欣赏。
回来同Kiwi 朋友谈起露营经历,没想到人家说不对,没有你们这么camping 的,真正的camping就是在一个地方扎下帐篷就不走了,一连住上好几天。
醒悟之后,我也彻底对 camping失去了兴趣。旅游、旅游,坐着不动算什么?李白诗里写"一生好入名山游",这"入"和"游"可是充满了动感。再说,再好的风景也经不住几天呆看哪,用句时髦话,也会出现"审美疲劳"呵!
不过,反过头来想想,洋人那种在一个风景点扎下不走的游玩方式也自有其道理。首先,能够彻底让人身心放松,再者,可以让人充分享受大自然的恬静,陶醉在与大自然的深层的交融之中。
但是,对我们这些曾经习惯于急行军式旅行、习惯于走马观花、按图索骥、满足于到某名胜处"喀嚓"、"喀嚓"照几张像的旅游方式的人来说,洋人这种渡假方式 多少让人感到有些"奢侈"、或者说是"浪费"。
华人善于精打细算,当然会觉得在有限的时间里看更多的地方、玩更多的地方才合算。华人多来自都市,喜欢享受夜生活。而"日出而作,日入而熄"、天一黑就得往帐篷里钻、睡不着也得硬躺着,对于我这种因为做新闻工作而染上喜欢晚上看书、看电视、上网等好毛病的人来说,尤其不容易忍受。
以后的假期里,我们再也没有露营过。出去游玩只住 Motel。充分享受现成的一切带来的方便。但是,慢慢长大懂事的孩子不干了,他也要象他的洋人小朋友那样野外露营。于是旅游回来之后,我们就在自家后院给他撑起帐篷,让他享受一下不太正规的露营生活。私底下是希望他趁着年纪还小,糊里糊涂地就把露营的概念融化于心,自然而然地当成自己的习俗。
2006年2月1日 奥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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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在“习俗”搭成的屋檐
杨林沙宕
听说,这里是云的故乡,但是我不知道这里是否会成为我的家园。
当岁月随着那每日里不停飘落的绿叶一天天从我生命里掠过,我依然觉着自己还在醒不过来的梦间。站在曾经的一树山――如今的无树山――的顶端,看得见天空塔那伸入云端的尖顶,却看不见一爿可以让灵与肉可以真正憩息的屋檐。回身看过走来的路,才发现真正的我无奈地停留在用异乡“习俗”围砌的墙垣。
平心而论,这样的墙垣里,其实也留驻着几分温软。
十年前,假如有人站在我面前对我说,有一天我会到街边拣来几块木板当饭桌,用人们废弃的床垫枕身入眠,我一定认为如果他不是有病,就是被高烧烧坏了头颅,才如此乱语胡言。
不幸的是,这却是事实。最初来到这个国家的时候,洋房东用钥匙打开那座单层小楼,收了我相当于两个礼拜租金的定金。他走了,我这才注意到,整栋房子空空如也,吃啥睡哪儿顿时成了眼睫毛底下必须立即解决的问题。这事要搁在中国,上街买就是了。可是,当打听到哪怕小小一张饭桌都动辄几十上百纽币,换成人民币无异于天文数字的时候,才知道口袋中那几张薄薄的美钞是多么羞涩薄廉。当时恰逢那个街区扔大垃圾,邻里把自家不用了的桌椅板凳、床垫电器统统拉出来摆在门口草地上,等着让回收公司来拉走。这些玩意儿不正是咱需要的吗?于是,来不及脱去身上为出国特意购置的笔挺的西装,就急劳劳地动手把那些看起来不是很脏很破的木板、桌子、床垫搬进了空房。于是,我们拥有了第一批“家具”,尤其是一张拣来的单人床垫,承载着我们夫妻的两个枕头,有足足半年。
不仅仅是因为我们贫穷而如此厚颜,还因为听人说,每逢回收大垃圾的时节,便有人开着小卡车、面包车四出寻觅,把人们不再需要而搬出屋外的大件物品装上车,让这些东西再次得到利用,是这里的一种风俗和习惯。既然是习俗,也就是为多数人认同的事情,不会是丢脸的事情。那驱车沿街翻捡的人们大方地在弃物堆里搜寻着,偶尔还可以碰到几件标注着“可用”的物件。有的东西实在太重,一个人拿不动,“拾荒者”便去敲响主人的门,主人也会乐呵呵地出来帮着搭一把肩。此一情景让我等来自“礼仪之邦”的人们不由得在心里模糊了尊卑贵贱。老古人不是有训么:“入乡”须“随俗”也,于是,才平生第一次不把捡破烂视为丢脸失面。
就这样,彻底颠覆了原有的生活方式,翻转了从娘胎里带来的观念,开始学会了如何栖息在这似乎很陌生但是又十分熨贴的异乡“习俗”搭建的屋檐。看着这里的几乎每一个人都滋滋有味地享受着拥有二手物品的快乐,我也开始学会翻报纸,用时常打疙瘩的英文逐家地询问二手家具、二手电器的价钱。当一辆仍然可以开动、有着四个轱辘的汽车停放在自己院落里的时候,怎么也不相信这一庞然大物竟然只花了区区六百块,换算成人民币也才不到四千元。
拥有了满屋的二手物品,蓦然悟到,盛装这些物品的房子不属于自己,于是,动了心思,开始寻觅一处房屋来做家园。当一栋小屋名义上归于自己实际上属于银行的时候,我又开始了新的“拾荒”。驾着后面挂着拖车的汽车,到扔荒的Mt. Roskill一带满世界转悠,拣来了人们废弃的老柱头、旧木板、废铁皮,不仅搭起了篱笆,让自己有了一个可以随意盘桓的后院;还建起了一个车棚,让那看起来跟我一样憔悴的老汽车不再每夜都要经风受雨。剩下的木料,被用来在花园的合欢树下搭了个休闲椅。朋友们过来小坐,动不动大呼小叫,那或真或假的褒扬,几乎让我忘却了生活的困顿和烦怨。
许多年过去了,我不再需要在人弃置大件物品的时候去翻捡可用的东西,但依然记得翻动堆积物时那丁丁冬冬的声响,仿佛那是一出生动的“习俗”活剧在一幕幕地上演……
前一段日子,又是回收大件物品的日子,我把一张无处堆放的桌子摆在了院前草地上,外出回来,看见一位毛利兄弟正在将那张桌子搬到他的小货车旁,我帮他将桌子装上车,车开走了,他挥手说着再见,我还看得见他憨厚的脸庞透出的笑颜。
人生能有几多回,可以将“入乡随俗”做得如此坦然?
2006年2月1日 中国贵州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