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纽网》综合RNZ编译)新西兰罗托鲁瓦(Rotorua)一名51岁的无家可归女性,在因伤入院、脚踝被打上石膏后,竟被医院要求出院,最终因无法驾车也无处可去,被迫在医院的残疾人车位里,睡在自己的车中长达数日。这一事件曝光了新西兰社会福利系统在处理弱势群体问题上存在的严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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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踝骨折却被要求出院 “我无处可去”
这位名叫尼古拉(Nicola)的女士于6月13日周五晚遭到袭击。第二天早上,她忍着剧痛艰难地开车前往罗托鲁瓦医院,并将车停在了残疾人车位。
尼古拉表示,她在医院急诊科得到了“非常棒的”治疗,医生为她骨折的脚踝打上了石膏。然而,问题出现在6月16日周一下午,医院突然通知她可以出院了。
“我告诉他们‘我不能走。如果我现在离开,我去工作和收入局(WINZ),他们也帮不了我’,因为那时已经是周一下午4点,他们5点就关门了。”在与多人沟通后,医院同意让她多住一晚。
第二天(周二),尼古拉前往当地的社区住房服务中心求助,但得到的印象是,由于她在罗托鲁瓦居住的时间不够长,因此不符合申请紧急住房的资格。
被拒绝后,无处可去的尼古拉只好想办法回到了医院,从周二晚上一直到周四(19日),她都睡在自己停在残疾人车位的车里。在此期间,她至少两次收到医院的警告,称她不能待在车里,否则车辆将被拖走或报警。她反复解释,由于脚部受伤,她在生理上和法律上都无法驾车离开。
“我不想待在医院的停车场,也不想占用残疾人车位,但我当时想,我现在确实是残疾人,我的腿上打着石膏,无法正常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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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间的“皮球”:她为何被拒之门外?
这起事件凸显了政府各部门之间在处理复杂个案时的沟通不畅。
社会发展部(MSD)区域专员雅各布·戴维斯(Jacob Davies)澄清说,申请紧急住房补助金并没有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某地居住满两年。但他指出,MSD在评估时会考虑申请人是否“不合理地造成了自己当前的紧急住房需求”。
戴维斯表示,尼古拉此前在普塔鲁鲁(Putāruru)有一处租屋,并一直在领取政府的租金补助。但她为了一个最终未能成行的看房机会而搬到了罗托鲁瓦,主动放弃了原有的稳定住所。这被MSD认为是她不符合紧急住房资格的原因。不过,戴维斯也承认:“我们承认,如果当时能与尼古拉进行更详细的对话,讨论她的选择,或许能让她更清楚地了解她能获得什么样的帮助以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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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介入批评“无情” 应急住宿资金遭削减
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尼古拉于周三开始给国会议员们打电话。工党心理健康事务发言人、国会议员英格丽德·利里(Ingrid Leary)的办公室接听了她的电话并提供了帮助。
利里议员称尼古拉的遭遇是“无情的”,并将此归咎于政府削减预算导致服务系统压力过大。“我的担忧是,当医院让病人出院时,他们需要确保病人会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并在短期内能得到妥善照顾。但在这个案例中,医院显然没有做到。”
她指出,今年政府对紧急住房的拨款减少了2.25亿纽元。“其结果就是我们在这个案例中看到的——一个明显需要紧急住宿的人,却被一脚踢开了。”
据报道,社会发展部在6月19日批准了一笔“预付住宿费用补助金”,为尼古拉安排了一家背包客旅馆。但尼古拉拒绝了这一帮助,因为她无力偿还这笔补助金,而且背包客旅馆没有地方停放她那辆装有全部家当的汽车。
最终,尼古拉自己找到了一家汽车旅馆,每晚费用与背包客旅馆相同,并且可以停车。但截至目前,这笔住宿费将如何支付,仍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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