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公平与效率,澳大利亚是时候开始对自住房征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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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纽网》综合编译报道) – 在澳大利亚政府即将举行备受瞩目的税收改革圆桌会议之际,两位著名经济学家提出了一个在政治上极度敏感、但在经济学上却有充分理由的建议:对自住房屋(the family home)征税

他们认为,当前对自住房的税收豁免不仅使政府每年损失超过500亿澳元的税收,还加剧了社会不平等,并扭曲了经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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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加剧不平等:澳洲税收体系的“海市蜃楼”

文章作者、经济学教授彼得·西明斯基(Peter Siminski)和罗杰·威尔金斯(Roger Wilkins)在一篇新论文中指出,澳大利亚引以为豪的“公平社会”形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错觉。

他们解释说,标准的收入不平等统计忽略了房主从其房屋中获得的非现金收入,即“估算租金收入”(imputed rent,房主住在自己房子里所节省的租金)和未实现的资本收益。

当把这两项“住房收入”计算在内时,澳大利亚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会大幅上升,足以使其在经合组织(OECD)国家中的不平等排名,从第16位跃升至第10位。

更重要的是,由于这部分巨大的“住房收入”是完全免税的,这使得澳大利亚所谓的“累进税制”(即高收入者支付更高税率)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座“海市蜃楼”(mirage)。研究发现,在考虑了住房收入后,税收系统对不平等的调节作用,实际上减少了40.5%。

同理,由于自住房也被排除在养老金的资产测试之外,许多富裕的退休人员也因此能够领取由年轻工薪阶层和租房者的税款所资助的公共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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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投资:资金涌入房产而非生产性企业

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看,对自住房的税收优惠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文章指出,由于投资于自住房的收入是免税的,而所有其他投资(如股票、债券)都需要纳税,这激励了澳大利亚人将资金“投入到自己的房子里,而不是其他更具经济生产力的投资中”。

这些资金本可以被投资于私营企业(直接投资或通过股市),从而刺激创业活动,提升生产力、工资和利润。此外,这种税收优惠还推高了住房需求,从而推高了房价,使得首次购房变得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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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税?学者提出多种政策选项

作者们并未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但列出了几种可供讨论的政策选项:

  1. 基础广泛的土地税:这是许多经济学家倡导的一种高效税种。
  2. 对自住房产财富征收显性税:因为它是唯一产生收入却不被征税的大类资产。
  3. 更广泛的财富税
  4. 将自住房纳入养老金资产测试

作者们最后强调,引入新税种并不一定意味着增加总税负。一个精心设计的、对住房财富征收的累进税,如果能与削减所得税相结合,实际上可能会让大多数人——包括租房者和拥有普通住宅的房主——的处境变得更好

他们呼吁,澳大利亚社会应就当前对自住房的税收待遇是否合理,展开一场全国性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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