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缅北果敢地区(Kokang)横行多年的“土皇帝”——明氏家族,终于迎来了覆灭的结局。北京时间今日,中国官方证实,包括核心骨干在内的 11 名明氏家族成员 已被执行死刑。这标志着这场涉及数百亿资金、数千名受害者及多条人命的跨国追捕行动画上了血色的句号。
(《澳纽网》综合编译报道) 据中国官方媒体刚刚证实,浙江省相关法院今日对 11 名缅北明氏家族(Ming family)成员执行了死刑。
1. 审判回顾:数罪并罚,严惩不贷
这批罪犯于 2025 年 9 月 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犯有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及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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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驳回: 尽管被告在判决后提出上诉,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 11 月驳回了所有上诉请求,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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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人物: 虽然通报未列出全部名单,但外界普遍认为这包括了明家第二代核心人物 明国平(Ming Guoping)、明菊兰(Ming Julan) 以及第三代核心 明珍珍(Ming Zhenzhen) 等人。(注:家族族长明学昌已在 2023 年被捕期间畏罪自杀)。
2. 触目惊心的“血色帝国”
法庭文件揭示了该家族在缅甸老街(Laukkaing)建立的庞大犯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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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 2015 年至 2023 年间,明氏家族通过电诈和赌博获取的非法收益超过 100 亿人民币(约合 14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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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暴手段: 他们将原本贫穷闭塞的老街变成了一个充斥着赌场和红灯区的“罪恶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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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血债: 在其控制的诈骗园区内,被囚禁者如果业绩不达标或试图逃跑,会遭到残酷虐待。法院特别指出,其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 14 名中国公民死亡,另有大量人员受伤。
3. 覆灭始末:高压之下的崩塌
明氏家族的覆灭源于 2023 年下半年中国对跨境电诈采取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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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火索: 北京方面对于缅甸军政府未能有效遏制针对中国公民的犯罪感到极度失望。网络上流传的关于中国小演员被骗至缅甸的经历(一度引发全网搜救热潮),更是引爆了民间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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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 随着缅北民族地方武装(MNDAA等)在内战中攻占老街,这一曾经不可一世的家族失去了保护伞,最终被武装组织扣押并移交给中国警方。
警示与反思
此次集体死刑不仅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交代,更是对东南亚其他残存电诈团伙的极刑警告:“虽远必诛”绝非一句空话。
对于那些仍被高薪诱惑、试图前往东南亚“淘金”的年轻人来说,这也是一记警钟:在那些看似繁华的霓虹灯下,等待的可能不是财富,而是无法逃脱的牢笼。
来源:BBC
明家犯罪集团案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判后,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诈、涉赌资金100余亿元人民币。明家犯罪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诈人员,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电诈犯罪集团结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其中,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均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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