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维权】奥克兰知名地标公寓爆纠纷!业主群起反击开发商,租赁法庭判退$4万违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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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艾伦·杨(左),前Eke Panuku成员,与约翰·洛夫在CAB公寓合影。照片/迪恩·珀塞尔

在奥克兰买公寓,你以为交的物业费(Body Corporate Levy)都花在了刀刃上?近期,奥克兰知名地标公寓 The CAB 的 26 名业主在房屋租赁法庭(Tenancy Tribunal)上赢得了一场关键的胜利。他们发现,物业管委会竟然通过了一项高达 15 万纽币的“特别征收金(Special Levy)”,而这笔钱居然被用来支付律师费,帮助开发商在法庭上对抗业主自己!面对这种极其荒谬的“利益冲突”,法庭果断出手,判决物业管委会向这 26 名业主退还超过 4 万纽币的费用。这起案件不仅揭开了豪华公寓背后的利益博弈,也为广大公寓买家敲响了警钟。


(《澳纽网》综合编译报道) 据《新西兰先驱报》(NZ Herald)报道,房屋租赁法庭近日做出一项裁决,要求奥克兰 The CAB 公寓的物业管委会向 26 名业主退还总计超过 40,000 纽币的费用。这起案件由业主 Matthew Hall 等人(包括 The CAB 业主团体)共同发起,被告方则包括开发商 Civic Lane 公司以及他们自己的物业管委会(Body Corporate 569496)。

一、 事件背景:奥克兰最大的“办公改住宅”地标

The CAB 公寓位于奥克兰市中心,拥有 118 套住宅,楼高 18 层。这栋建筑曾是奥克兰市议会的市政行政大楼(Civic Administration Building),后由开发商 John Love(Love & Co 董事总经理,Civic Lane Ltd 负责人)主导,交由 Naylor Love 建筑公司改建。这是新西兰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办公楼转公寓”改造项目。

然而,在这个豪华项目的背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却在不断升级。此前,部分业主因不满健身房、电影院和游泳池的超高使用费,已将开发商告上高等法院(High Court)。业主们表示,他们在购买时根本没有预料到物业费中会包含如此沉重的年度设施费用。

二、 导火索:15万纽币的“奇葩”特别物业费

此次租赁法庭案件的导火索,正是源于上述的高院诉讼。

法庭文件显示,去年(2025年)6月,The CAB 的物业管委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向全体业主额外征收一笔高达 15 万纽币的特别费用。

业主们随后震惊地发现,这笔钱的用途竟然是聘请顶级律师团队(包括 Chapman Tripp 律所、皇家律师 Brian Dickey KC 以及纠纷解决专家 Morgan Coakle),来防御业主们自己在高等法院提起的诉讼!

三、 租赁法庭重拳出击:利益冲突,决议无效!

业主们愤怒地指出,去年通过这项收费决议的过程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违反了《2010 年单位产权法(Unit Titles Act 2010)》第 114D 条的规定。

  • 谁签署的决议? 该决议是由 John Love 和 Conrad Joblin-Hall 签署的,他们两人是去年 8 月物业年度大会上任命的仅有的三名管委会成员中的两位。

  • 法庭的裁定: 租赁法庭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用物业管委会的资金来支付法律费用是极其不合理的。因为:

    1. 开发商 John Love 及其公司(Civic Lane Ltd)的律师,竟然同时也在代表物业管委会行事;

    2. 物业管委会在诉讼中反对业主们的诉求,而这种做法在财务上直接使得开发商 John Love 和其公司获益。

最终,法庭支持了 26 名业主的诉求,宣布去年 6 月 13 日的决议无效。

四、 判决结果与后续展望

法庭不仅点名了所有 26 名申请人,还明确列出了退款金额。物业管委会必须向他们退还已缴纳的该笔特别费用,总计 $40,392.95。此外,这 26 名业主还赢得了 90% 的法律费用补偿,以及 500 纽币的法庭申请费。

目前,代表业主的律师 Tom Ashley 以及代表物业管委会的 Pidgeon Judd 律所均拒绝就此案发表评论。开发商 John Love 也未对最新的裁决做出回应。

不过,在去年 7 月接受采访时,Love 曾坚称业主的指控“毫无根据”。他当时表示:“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少数业主误解了他们协议中的某些方面和物业管理规定,从而提起了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租赁法庭的裁决仅针对“违规挪用物业费打官司”一事。关于豪华泳池和健身房天价收费的核心高等法院诉讼,原定于去年 10 月 20 日开庭,但据《新西兰先驱报》了解,该案至今尚未正式进入听证阶段。这场奥克兰地标公寓的维权拉锯战,仍在继续。

【附录】新西兰公寓业主防坑锦囊:如何审查Body Corporate的异常收费与财务决议?

在购买或持有新西兰公寓时,很多人只关注了最初的买价,却忽略了每年如同无底洞般的“物业费(Body Corporate Levy)”。正如上述 The CAB 案件所揭露的那样,如果业主不提高警惕,您的物业费很可能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

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请务必掌握以下几招核心的“查账与维权技巧”:

第一招:紧盯“特别征收金(Special Levy)”

  • 这是什么? 除了每年固定的常规物业费外,管委会如果在账面上资金不足以应付突发事件(如:外墙漏水大修、电梯整体更换、或者打官司),就会向业主发起“特别征收金”。

  • 如何避坑: 任何 Special Levy 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AGM 或 EGM)投票通过。当您收到一笔突如其来的巨额账单时,不要盲目交钱! 首先要求查看当初通过这笔费用的会议记录(Minutes),核实这项收费的具体用途是否合理。

第二招:核实“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

  • 这是什么? 这是 The CAB 案件中最关键的赢点。根据《2010年单位产权法(Unit Titles Act 2010)》第114条及114D款规定,管委会成员在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务上,必须声明利益冲突,并回避投票。

  • 如何避坑: 如果您发现管委会的某个决定(比如:将维修工程外包给某家特定的建筑公司、或者聘请律师对付业主),而拍板决策的管委会成员(如开发商代表、或该建筑公司的关联人)从中直接或间接受益了,这项决议就很可能因“利益冲突”而被判无效。

第三招:看懂两笔核心资金(Operating Fund vs LTMF)

  • 这是什么? 您交的物业费通常被分为两部分:

    1. 运营基金(Operating Fund): 用于日常开销(如走廊照明、清洁、倒垃圾、大楼保险等)。

    2. 长期维护基金(LTMF): 强制设立的小金库,用于未来10年的大修(如粉刷外墙、换屋顶)。

  • 如何避坑: 每年的财务报表上,务必检查这两笔钱的去向。有的管委会为了掩饰日常运营的严重超支,会违规挪用长期维护基金(LTMF)来填补日常窟窿。一旦真正需要大修时,业主将面临巨额的特别摊派。

第四招:利用“房屋租赁法庭(Tenancy Tribunal)”低成本维权

  • 这是什么? 很多人以为和 Body Corporate 打官司必须去高等法院(High Court),那里的律师费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纽币,导致许多小业主望而却步。

  • 如何避坑: 事实上,自 2011 年《单位产权法》改革后,绝大多数标的额在 10 万纽币以下的公寓物业纠纷,都可以直接交由“房屋租赁法庭(Tenancy Tribunal)”审理。 这里的申请费通常只需几十纽币(如本案中仅需 $500),且程序相对简化,是业主低成本反制不良物业管委会的“利器”。

💡 终极购房忠告(For Buyers):

如果您正在看二手公寓,在签署无条件合同(Unconditional)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该大楼过去至少3年的 AGM(年度业主大会)会议记录,以及最新的财务报表。 如果记录中频繁出现“漏水讨论(Weathertightness)”、“诉讼(Litigation)”或“资金短缺(Shortfall)”等字眼,请果断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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