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裔反犯罪組織的籌款晚會上,大螢幕投影重播「七零五反罪惡大遊行」的一組照片,表情肅穆的抬棺青年,尚未從喪親之痛中擺脫出來的受害人家屬,還有系著圍巾冒著風雨振臂疾呼的彼得Low……..在巴伐洛蒂悲涼歌聲的背景音樂中,我恍若又一次置身那七月的陰冷,與萬人冒雨前行,熱血似又沸騰。
四個月過去了,人們開始熱衷關注大選,政客們咀甜舌滑討好選民,背地相互揭短抹黑,然而對選舉議題之中極重要的「治安」,大小黨派雖有相應政策,但對要求修法懲凶滅罪的萬眾呼聲,仍未予足夠重視,甚至至今未與遊行發起組織有過正面接觸,更毋庸說垂詢交流之類的互動了。
對這種罔顧民意的傲慢與冷漠,豈只是亞裔反犯罪組織負責人彼得Low感到失望,那些深為憂慮這一方淨土安危的人們,又有誰不感到失望?!「九日三命」發生後僅四個月,受害人屍骨未寒,親屬還在悲痛之中,不久就發生綁架女童案,Austin Hemmings救人遇害的慘案,印裔店主自衛反被起訴,七旬老婦家中被強姦,遊客遭槍匪洗劫一系列惡性罪案。罪案頻生,已成為社會毒瘤,其病源與社會風氣敗壞、少兒教育不力、貧困失業、家庭悲劇等有關,然根治之本還在司法弊端。一個法治社會,不法行為肆虐民眾,當然要從司法弊端去檢討及修正。所以說要求修法嚴懲罪犯的民意訴求,是反映了民眾共識萬萬不容忽視的。
從關於民意的注釋中可以看到﹕「民意是整個社會的普遍意識。民意通常以三種形態表現出來:潛輿論、顯輿論和行為輿論。潛輿論是低水準的民意或處於形成時期的民意,表現為人民群眾一致的內心活動。這時,民意處於一種社會情緒狀態。潛輿論進一步升級,就會轉化為顯輿論,這時的民意表現為一種具有完整的意見形態的社會共識;如果輿論不僅用語言表現,而且通過行為來表達,便構成了民意的行為輿論,即大規模的群體示向性活動。」
紐西蘭民眾中的亞裔族群民意,恰恰經歷了「潛輿論、顯輿論和行為輿論」這三種形態。在亞裔族群關於「治安」的民意形成過程中,湧現了亞裔反犯罪組織等團體,也將一批「民意領袖」如彼得Low等推至前臺。
彼得Low在堅持亞裔反犯罪組織的同時,正從關注治安的單一訴求,提昇至與擁有三萬多成員的十六個印裔團體、韓裔團體、柬越裔團體、島民毛利人團體、歐裔團體以及宗教團體的配合,構建一個跨族裔的組合,不帶政治、種族與宗教色彩,不設會長理事,由各族裔團體代表輪值執事,就彼此關注之共同課題,發出統合的民意呼聲。這個組合已具備壓力團體的性質,如能成立,將更有效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彼得Low在構建這個跨族裔團體時,遇到很有意思的不同回應,令他感到困惑不解的,是華裔同胞的冷淡以及其他族裔的熱忱,兩者相比差別殊異。盡管華裔在民意調查中表現出最關注「治安與法制」,但華社團體與僑領,卻沒有在「治安與法制」方面作主動的促進,甚至吝於發表一紙聲明、購買一桌籌款餐券。
目前除了個別華人團體支持與參加彼得Low的構建跨族裔團體計劃,其他華人團體基本「絕緣」,有位被歷屆政府奉為上賓的老僑領,甚至糊塗到教訓彼得Low不要和政府「對抗」。這種把政府當作朝廷,見首相如拜見皇上的迂腐,甯做僕人,不當主人的心態,實在可悲。
紐西蘭的「灰色力量」銀髮一族,由於通過力量整合,有自己的聲音,所以任哪一個黨哪一屆政府,都不敢怠慢它。現在許多老人家手中坐車乘船免費的金咭,就是「灰色力量」利用手中選票,與優先黨談判交易,爭來的利益其中之一。
在選舉出我們的代議士進入國會參政的同时,我們還須要類似「灰色力量」這樣的壓力團體。須要像彼得Low這樣沒有野心、沒有私心、只有一片熱心的民意領袖,這個構建跨族裔團體不是讓某幾個人用來做自己的事的,而是用來做眾人的事的,用來監督與敦促政府的。一旦摻入政治因素與個人名利,這個構建跨族裔團體的設想,就會變質或流產,就會落得同其他團體一樣人浮於事、將多兵少、有頭無尾的下場。也許,彼得Low的努力不一定成功,但爭取與捍衛自己的權益,從來就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它須要我們共同盡心盡力去做。
在籌款晚會上彼得Low和他的夥伴們在臺上載歌載舞,他也動情地回顧自己投身反罪運動的恩怨得失。彼得Low的閉幕致辭,是以這句話為結尾的﹕「我會繼續鬥爭,直至將罪惡逐出紐西蘭!」
人們有理由相信,這不僅僅是他、而且也是大多數華人的心願。華人的民意運動,從「七零五反罪大遊行」一路走來,延伸至構建跨族裔團體,大家一直都在並肩前行,而且將會有更多的民眾加入到這個行列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