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客在《華頁》(2009年9月12日星期六)批評我一篇五六百字的文章,內容不敢恭維,似乎沒有什麼新聞價值和多少文學味。我承認,我筆頓文拙,寫出來的東西確實沒有多少文學味。不敢和東方客先生的大作相比。東方客是新西蘭有名的大文學家,誰敢和他比?
東方客奚落我是一級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享受中國政府特殊津貼,我只好承認。
至於一稿兩投,我也承認,我不但這篇小稿是這樣,我過去有許多稿件都是這樣做的。沙龍成立以來,我有許多稿件,既投給《先驅報》,又投給“沙龍專版”。不只是我現在這樣,還有一些沙龍朋友也是這樣做的。在新西蘭,投稿沒有稿費,許多人都是這樣。許多報紙都是這樣作的。到了現在,一些新聞單位只要首發他們的稿件,如果發現給他們的不是首發稿,就自動不採用。
“令人心驚膽戰的一幕”這篇,我是星期日先發給了沙龍牽頭人南太井蛙先生的,我同時給南太先生去信,希望他用“總理希望市民邀請海外朋友來旅遊”。星期一,沙龍出來,我看沒有用我的稿件,我才把“一幕”發給了另外一家。星期三,新西蘭作協刊登了。星期四,沙龍專版出來。又刊登了“一幕”。我以為南太先生看到了作協刊登小文“一幕”,不會採用了,並不是我故意一稿兩投,而是南太先生太忙,顧不上看作協稿件。是否這樣?
東方客先生讀我的文章說,“幕文”雖只有五六百字,仿佛吞進一隻討厭的蒼蠅,不吐實在難受,於是不怕別人討厭,一吐為快。”寫“這樣文章湊數太累了,真是斯文掃地。”
可我覺得自己的水準這樣低下,寫不出好文章,不敢和東方客先生相比,人也老了,學不了。但是我的“一幕”,卻得到一些老年人的讚揚。一位姓鄭的老教授拿到報紙後,當著AVONDALE華人協會朋友的面,讚揚說,“這篇寫得好!”有朋友這樣讚揚,我就心滿意足了。我的目的達到了。
東方客先生說,“一幕”的內容不敢恭維。在這一點,我和東方客先生看法的確不一致,不敢苟同。我感到東方客先生並沒有看清楚我的小稿的意思。如果我只是那天在公共汽車上看見的情況,我是寫不出東西來的。因為我曾經遇到過車禍,撞壞了兩條勒骨,撞裂了一條腿。我有這次血的教訓,不,是生死的教訓,才能寫出這篇小稿。我的意思是,寫出自己的感受,警告華人的老年朋友。乘坐公共汽車千萬不要急,要注意安全;可能是我寫的不清楚,也可能是東方客先生沒有看清楚,提筆就批評……
東方客先生說,作者曾自稱每週要發表三篇文章,6000餘文字,那是我在《先驅報》當版主時,文揚先生給每位版主的要求。
我感謝文揚先生的一番好意。正因為這樣,我才集中精力,連續給賀俊文專版“旅遊者語”寫稿,最後完成了《新西蘭紀遊》這本書。要是沒有“旅行者語”專版,我不知道能否完成這部受到普遍歡迎的作品。
我認為,大文學家為一篇幾百字的小稿而大動干戈,沒有必要。為了節省社會資源,
我聲明,只回應這一次。我要集中精力寫稿。誰再批評,我不回應了。任他批評去吧!任他想怎樣批評就怎樣批評吧。
寫於2009-9-13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