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國家和民族,要趕緊覺醒起來,徹底拋棄那個「種族退化論」和「漢字落後論」。只有這樣,我們國家和民族的真正復興,才能夠完全實現。
2009年6月香港的《亞洲週刊》有一篇《日本漢字鏡子映照兩岸繁簡之爭》,值得大陸教育部「文管委」(文字管理委員會)的官員們一讀。該文說:「日本漢字鏡子映照台海兩岸繁簡之爭。日本推廣簡化漢字,也包容繁體漢字,文字改革成績斐然」,「日本漢字在新世紀展示了令人驚羨的生命力。連年來,超過兩百五十萬日本民眾踴躍參加漢字能力檢定考試,熱情之高、報名人數之眾史無前例,甚至超過了英語託福考試人數。」等等。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網查閱。
不過,文章說日本的文字改革「成績斐然」,這句話似是而非。實際上,日本的「文字改革」(也就是「漢字落後論」「廢除漢字」運動)折騰了日本一百多年,最後以徹底失敗告終。它給日本社會和文化造成了長期的混亂,其破壞性至今還沒有人能夠加以估計,根本不是「成績斐然」。
中國的「文字改革」當初就是「借鑒日本」的,是從日本輸入的「漢字落後論」和另一場「廢除漢字」運動。
不過,日本與中國的「廢除漢字」運動也有所不同。不同點主要有三:
一,日本的「廢除漢字」運動有比較正當的理由:因為漢字對日本來說是外來文字,不是本國本民族的文字;他們要廢除外國文字、文化,我們不能夠非議。而中國的「廢除漢字」運動沒有這個理由,因為漢字是中華民族、中華文化得以傳承千年的文化根基。中國要廢除漢字等於要挖掉自己民族的根基。這是不可思議的。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都沒有有正當的理由要消滅自己的文字;中國也然。
二,日本人在「推廣簡化漢字」的同時,也「包容繁體漢字」;中國在「推廣簡化漢字的同時,卻禁止「繁體漢字」。這個區別很重要。日本因為本來就有自己的民族文字「片假名」和「平假名」,限制漢字對他們社會的影響和文化破壞力,相對沒有那麼大,那麼嚴重。中國並沒有自己的「片假名」和「平假名」或其他可以替代的文字工具,而是幻想漢字西化,與日本的情況就完全不同,造成的文字文化的嚴重破壞程度,遠比日本為甚。長期限制、禁止繁體漢字,只准許使用極少數「簡化字」而禁止了所有傳統漢字,在中國,它對社會和文化造成的破壞力和損失非常嚴重,比日本嚴重得多,這點至今沒有引起主管部門的正視,尤其令人擔憂。
三,日本政府有勇氣承認「廢除漢字」運動的失敗,而且加以改正;中國的文管委則不然。他們至今仍堅持嚴格限制、禁止傳統漢字的政策,這給漢字的生存和發展帶來巨大的損害和威脅。當代,許多海內外學者與有識之士不斷呼籲「保衛漢字」,就是基於這個危險現實。
在1986年,日本政府將《當用漢字表》改成《常用漢字表》,並申明該表只是「目安」標準(並非限制性標準),實際上是正式放棄實行了一百多年的「限制漢字」政策。一九九六年,日本政府又頒佈了除《常用漢字表》之外的《表外漢字字體表》,並聲明「這是法令、公用文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一般社會生活中,使用表外漢字的依據。」《亞洲週刊》說,該《表外漢字字體表》包括了「收納了明治以來傳統的印刷字體共三萬四千一百三十八字,事實上意味著除常用漢字外,日本已為使用全部漢字開放“綠燈”。」實際上,上述日本「全部漢字」包括了中國《康熙字典》的幾乎所有漢字(日本有人指這點是「返祖歸宗」)。
日本政府有勇氣承認失敗,在失敗面前勇於改正錯誤。這一點,確實值得我們欣賞和借鑒。
日本人不善於「道歉」(例如不願意向被他們的侵略戰爭受害的人民道歉)。如果不是,他們承認失敗和改正錯誤之餘,其實也應該為此向歷史道歉。不過,日本政府在文字政策、路線面前有勇氣承認失敗和改正,值得我們為此向他們致敬,特別值得中國文管委的官員們向他們學習。
對照中國大陸文管委,看看他們的文字政策,他們的傲慢態度,卻真是令人失望。
要知道,1982年中國最高立法機關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和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條第4款已經明確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又:2000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語言文字法》第八條又重複了同樣的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按:教育部文管委的相關人士辯解說,憲法和文字法裡面說的「各族人民」是指中國的少數民族,漢族不包括在內!如此曲解憲法和法律,實在太過離譜。)
又:2001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由國家標準化局公佈的、符合國際標準的中國國家標準漢字編碼集的20,600個漢字。以上種種,已經從法律上確認所有傳統漢字的法律地位。(按:教育部文管委的相關人士辯解說,國家標準化局不是主管文字的部門,沒有權利制定漢字標準。實際上是將自己淩駕於法律之上,也是很荒謬的。)
就是說,從國家憲法到國家文字法,到國家標準化法,到國家標準漢字的公佈,已經在憲法層面,在所有法律層面上,宣佈了傳統漢字的合法性,宣佈了教育部文管委「限制漢字政策」不合法性。然而,他們卻至今仍然拒絕尊重憲法和法律,拒絕承認國家標準漢字,拒絕承認在中國歷史上已經存在了幾千年的數萬規範漢字,他們還在堅持繼續執行那個以廢除漢字為目標的限制漢字政策!
對於一個依法治國的社會來說,這樣的狀況實在應該趕緊結束。
楊振寧先生不久前在香港的一次演說中說:「世界的變化如此巨大,而一百六十年間中華民族的歷史才是真正翻天覆地的歷史。一百六十年的前一半,是一個曾有輝煌文化的、富有自信心的民族的悲慘沉淪史––從泱泱大國、天之驕子,淪為任人宰割、民不聊生的次殖民地。比受到外國人欺淩與卑視更可怕的,是中華民族自已徹底喪失了自信心。<種族退化論>與<廢除漢語論>(即「漢字落後論」)更都是百分之百沒有自信心才會萌生的說法。」﹝注:見香港<明報月刊>2003年第一期楊振寧文<看清歷史發展努力創建人生>﹞
「種族退化論」和「漢字落後論」,大概都源自日本吧。「種族退化論」催生了日本對中國和其他漢字文化圈各國的軍事侵略;「大和民族」軍隊對中國百姓的殘酷的、種族滅絕性的大屠殺,和「支那劣等民族」的「種族退化論」有著直接的關係;「漢字落後論」催生了包括中國、越南、韓國、蒙古在內的漢字文化圈國家,對自己國家漢字的「廢除」、「限制」、「改革」。
同胞們,日本對我們軍事侵略造成的損失與破壞,或許還能夠估計出來,然而「漢字落後論」對我們民族文化造成的損失與破壞,有誰加以估量?
估量或不估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國家和民族,應該趕緊覺醒起來,要徹底拋棄那個「種族退化論」和「漢字落後論」。只有這樣,我們國家和民族的真正復興,才能夠完全實現。2010-2-27修改於奧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