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房多年来极大地困扰着新西兰许多居民的生活。它确实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国计民生的问题。但不排除其中也有心理上的因素,以及一小部分维修厂商,房产经纪人,专业鉴定人员,甚至法律界的炒作因素。
笔者对建筑施工技术有一定了解。并亲身住过漏水房。以我亲身经历,这幢房子漏水的情况是被夸大了。这是一幢公寓房,共有住户三十二户。我住了六年,未感到实质性的漏水影响。三十二户中漏水的有一户,雨水从墙根与水泥地面的结合处深入室内。另有一户排水不畅,使水管接头漏水,这仅是水管维修问题,不应认为是房屋漏水,住户本身未遭漏水,水漏到楼下住户室内。
业主听说房屋漏水,十分紧张,就将房屋发包给维修商维修,维修工人是一伙俄罗斯人,其包工头能讲一些英语,其余均无法与之沟通。我看到他们都是些非熟练劳工,成天敲敲打打,并无人现场做技术指导和监督。无论房间漏不漏水,一律在墙根处清洗一遍,再刷一道涂料就完事,那间漏水房间照漏不误。干了四个多月,无功而返,业主支付了可观的费用。笔者七十年代在中国曾主持一个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蓄水池底部标高+5.00米,墙体为混凝土,墙外是裸露的,无掩护土。试运行时发现有局部漏水,后采用环氧树脂(epoxy resin)压力充灌技术, 墙体漏水问题完全解决。像这幢房子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在新西兰,要解决一个技术问题本身并不复杂,而讨论,研究,检测,评估,报告的过程过于复杂,谁都插一手,用中国人的话,就是扯皮。一扯几年,旷日持久,搞得业主筋疲力尽,只好就范。本月初,主管部门决定将这幢公寓房报废拆除(West Leader 报纸有详细报道),业主们于五月十四日在现场举行抗议集会,并有政界人士到场支持与讲话。这幢公寓分属若干业主,平均以20万纽币一套从开发商手里买下,总值也不超过一千万元。据报道维修费报价高达一亿元以上。这不是敲诈吗?试想连土地,建筑在内,用得了一个亿吗?确有少数施工厂商哄抬造价,趁火打击。因而使人们谈漏水房色变。
笔者问过同住该“漏水房”的邻居,都觉得未感到什么问题,就算那间漏水的房间,若不是暴雨,也无明显的潮湿感。后来又搬进一位住户,住的很满意。
笔者的一位老华侨朋友(本地出生,不会讲华语),最近经过考察研究,买下了另一套戴着“漏水房”帽子的60平方米公寓,业主在徨徨不可终日的情绪下以八万元纽币脱手,赔了一半。我问他怎么敢买?他说你来看看就知道了。于是挑了一个连续下雨的日子,他把我迎进去“考察”。连日大雨之后,里面一点潮湿感也没有,没丝毫霉味,雪白的墙面,手摸上去干干的。一看四周,这房子想要它漏水也难。正面是两排落地玻璃窗,后面是走廊,两侧是邻居,我看了落地窗外的阳台上毫无积水。水从哪里漏进去呢?走廊两侧是对称的。每套单元房都是如此,即使左右顶头的两家,两边侧墙也是落地玻璃窗,外墙体根本就很少。可是,由于戴着漏水房的帽子,(这个小区住户较多,不排除有个别屋顶漏水的),管理公司(Body corporation)年年增加维修费用,各家平均分摊,而维修费用的增加并无明细帐目,也不透明。漏水房已经成为一部分有关业界的生财之道。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管理。说实在话,政府在这方面很不得力,官僚主义很严重。据报道,有一套漏水房已与维修商达成协议进行维修,业主为此房的修复总共支付了20万元,其中竟有7万元是律师费用,维修造价总值20万元,其中有大量材料,人工劳动,运输,机械动力消耗,废料清理等作业,何以律师竞拿去三分之一?这合理吗?对此当局应该深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