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能使人笑
作者: 邓荣进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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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9/5
2011年9月2日,奧克蘭地方法院的法官Philippa
Cunningham判決了一個搞笑藝人,對他4歲的女兒做出不雅的行為「無罪也不用留下犯罪記錄」,在她的判決書中,有一個理由就是「他能使人
笑」(makes people laugh),按照字面的意思來說,她指的是這位搞笑藝人,能使人「開懷地笑」。
在得知這樣的判決之
後,「奧克蘭性傷害協助團體」(Auckland Sexual Abuse Help)的臨床醫生Kathryn
McPhillips當晚就做出了回應,她認為這種使人發笑的能力,也能做為判決上的考慮,是「令人吃驚,也是極不道德的」(it was
outrageous that ability c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雖然這份判決書上還有其他的一些理由,像是他已認罪、他已戒酒、他已在個人生活上付出了代價、他已悔過等等。法律上的問題我們暫且不談,顯然這位法官認定「笑」是非常重要的,無論是對人或是對社會來說。
近
二十年來,無論是心理學或是科學方面的研究,已經證明「笑對人的進化很重要」。1872年,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在「人與動物的情緒表達」一書中,就提出:「表情基於生物的需要,是人類所共有的,並必然具備進化上的功能,例如建立關係、促進合作、有利
物種求生等」。然而著名的人類學家Margaret Mead則認為:「發笑是文化行為,因社會而異。」
到了1960年代,被認為是二十
世紀最傑出的100位心理學家之一的美國心理學家Paul
Ekman,在受到達爾文「人與動物的情緒表達」一書的啟發之後,開始研究西方人和新幾內亞原始部落居民的面部表情,他要求受訪者辨認各種面部表情的圖
片,並且要用面部表情來傳達自己所認定的情緒狀態,結果他發現某些基本情緒像是:快樂、悲傷、憤怒、厭惡、驚訝和恐懼的表達,在兩種文化中是很雷同的。
在他寫的「心理學家的面相術:解讀情緒的密碼」一書中,所得到的結論是:「與Margaret Mead為代表的人類學家,所認定的正好相反,面部表情所表達的情感不是由不同文化決定的,而是自生物起源開始,就普遍的存在於人類的文明中。」
他發現,表示憤怒、厭惡、恐懼、歡樂、悲傷和驚奇的表情都具有普遍性。他對臉部肌肉群的運動及其對表情的控制作用,做了深入的研究,他曾研究新幾內亞部落民族、精神分裂病人、間諜、連續殺人犯和職業殺手的面容。
他
根據人臉的解剖學特點,開發了一套「面部動作編碼系統」(Facial Action Coding
System,FACS)來描述面部表情,並將其劃分成許多個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繫的運動單元,並分析了這些運動單元的運動特徵及其所控制的主要區域以及
與之相關的表情。
如今,以「面部動作編碼系統」為基礎,科學家已辨識出十八種笑容,例如:害羞、尷尬、嘲諷、鍾愛等。其中,有兩種最受矚目的笑,就是「由衷的笑」與「皮笑」,後者就是通常所說的「假笑」。
「由衷的笑」是動用了兩組肌肉:一組把嘴角往後拉,讓臉頰抬高,另一組則讓眼睛瞇起。科學家發現,「由衷的笑」會令人由衷地快樂。而「皮笑」,有時候稱為「空服員微笑」,則只動用了第一組肌肉,通常是用來表示禮貌。
笑對快樂與否以及人際關係都非常的重要,因此,不能笑的人,在生活上往往會遇到不少的障礙。有一位成功的領導人就說:「我的同事讓我知道了笑的重要,因為我不笑,他們就以為我冷漠、難過、生氣、沮喪,我就沒法表現出真正的我。」
笑
是人與人之間情感交流最有力的方式之一,不會笑的人在傳情達意、與人相處的能力方面,都會大打折扣。最優美的笑是自然的笑;最誠摯的笑是發自內心的笑;最
幸福的笑是甜蜜的笑;最高興的笑是眉開眼笑;最愉快的笑是又說又笑;最動人的笑是含淚而笑;最幽默的笑是別人笑自己不笑。希望大家天天開心,天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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