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紐西蘭地方政府第一大官僚政客的奧克蘭市長Len Brown,最近發表了一個小冊子,主要是針對南奧克蘭的阻街女郎提出了種種的指責,並且說在該地區已經有40個電線桿都被阻街女郎用來跳鋼管舞招引嫖客時弄壞了。(Prostitutes use these street poles as dancing poles. The poles are part of their soliciting equipment and they often snap)這一股「無法遏止的阻街惡風」(uninhibited spread of street prostitution)急需要立法來防止。
事實上這種情況在這位官僚政客當Manukau市長時,就早已存在久矣!他並且指責這些阻街女郎任意的使用公共場所,這是所有其它的職業都無法比擬的。在奧克蘭市政府所擬定的「妓女拉客規定」(The Auckland Council Regulation of Prostitution in Specified Places Bill)中,有列出某些地區妓女是不准拉客的,並且授權警方可以取締這種違法的行為,違法的妓女可以罰2,000元。如今此議案已經送到了國會。
這些阻街女郎全國總工會的執行長(the collective's national co-ordinator) Catherine Heale則代表所有的阻街女郎發出回應說,市長如此的說法已把我們這些阻街女郎當成了「公眾的敵人」(public enemies),使我們成為了「大眾虐待的對象」(targets of abuse)。如今有許多人在經過她們身旁時,都由車中向她們丟擲空瓶或使用過的保險套。
Catherine Heale說,如今阻街女郎都希望能夠在現實生活中,實際的能做到「做好關係讓鄰居能接受妳」(Building friendlier relationships, and accepting you are in a neighbourhood),她並且說在世界上任何國家的社區中都無法辦到沒有阻街女郎,並希望奧克蘭市政府對這些阻街女郎的態度能夠友善一點。
事實上在女權高漲的紐西蘭,是沒有人敢批評妓女這個職業的,只要自己安份做自己的事不妨礙其它商家做生意,不妨礙孩童的成長或社會上的善良風俗,就不會有人對這些阻街女郎提出苛責或批評的。
根據當地區議會與市民的反應,其內容都是針對這些阻街女郎的不良行為所提出來的,像是破壞公物、亂丟垃圾及奇裝異服招遙過市等行為。雖說職業無貴賤,但是當一些人的行為舉止,如果超出了正常的法度不被社會所接受,那要社會大眾如何對這些人友善與尊重呢?
在「孟子·離婁」上篇中說「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意思就是說:人必然是首先自己看不起自己,自己作踐自己,然後別人才會看不起妳作踐妳。一個人,要先學會尊重自己,然後別人才會尊重妳。我們中國人也常說「人貴乎自重」,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了,那別人會尊重妳嗎?
紐西蘭是一個非常重視人權的國家,「人性是人權的本質」,「道德則是人權的基礎」,但為了保障不同人所需要的不同人權,所以國家必須制定法律保障人權。不過法律只是人權外在的界線,但不等於有道德。
如果個人人權獲得保障,他人人權受到侵害,或是大國人權受保障,小國人權遭侵害,這都不是真正的人權;提升整體國民的道德水準,才是真正人權,所以真正的人權不僅僅是要靠法律,而是要能夠提高一個國家整體的道德水準。
一個國家必須有良好的國民道德,才能維繫社會的安寧,這種國民道德,就是全國國民修已善群,處世待人的行為標準。公德心是一種美德,就是所謂的道德,像是不亂丟垃圾、不破壞公物、不讓小狗隨地大小便、不亂丟菸蒂等都是,這當然也包括不把電線桿當鋼管當街跳鋼管舞來招引嫖客囉!
紐西蘭雖然是一個已開發的國家,一般說來國民道德與守法的精神還是不錯的,但是仍然可以見到坐公車、坐火車,亂蹺腳、亂佔座位的年青人,雖說西方人重視科技但是人文教育也應該同樣的重要。過去在老家聽過一句批評大學生的話,那就是:「大學生甚麼都懂,就是人情世故一點都不懂。」這句話是不是也值得紐西蘭人深省、覺悟及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