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剛開始,自1月1日至2月13日為止,紐西蘭全國就已經發生了12件的「兇殺案」(homicides),兇殺案在法律上是包括了「謀殺」 (murder)與「殺人」(manslaughter)兩種案子。而其意義則是指涉及死體的案件,兇殺案也可以分為「單一兇殺案」和「眾類兇殺案」。單 一兇殺案是指在同一兇案現場只有一具屍體,眾類兇殺案是指在同一兇案現場有兩具或以上的屍體。
如今的這個數字,使得警方與研究犯罪學的學者都感到憂心,因為紐西蘭自2003年之後,每年平均所發生的「兇殺案」是49.8件,但是到了2011年與2012年時,這種兇殺的案子已降到了平均每年發生43件。
在2009年剛開始的時候,紐西蘭全國一下子就發生了13件的「兇殺案」,僅1月份一個月就發生了13件,因此當時的一月後來就被稱為是「瘋狂的2009 年1月」(mad January in 2009)。如今在進入2013年的第一天,紐西蘭就發生了兩件見血的案子;1月1日清晨,64歲住在Queensland的 Murray Wilkinson被捅死在 Waihi Beach,幾乎是同時,27歲的Nathan Albert在奧克蘭的Panmure被砍成重傷。
對於2013年,一下子發生了這麼多的兇殺案,基督城Canterbury大學的犯罪學教授Greg Newbold認為,這是一種令人擔心的犯罪趨勢,他同時也認為,有些「犯罪行為」往往都與「假期」有著某種的關聯,特別是「暴力犯罪」和一些與「財務有 關」的犯罪。因為假期不用上班,外出喝酒的人較多,因此家庭暴力與街頭犯罪的案子發生的也多。
根據許多犯罪學家與心理學家的研究,在我們生活的社會中,有許多人是有暴力傾向的,這些人的特徵是他們遇事傾向於以武力解決,這也類似是一種以暴易暴的方 式,因為這些人認為以道理、以德服人是多餘的,並認為暴力行為可以令他們獲得人際關係的優勢,使對方感到害怕、退讓、敬畏,因此產生優越感、成功感,同時 也強化了犯罪者暴力傾向的持續與升級。
這些人的行為通常會表現在小至言語的敵對傾向,大至嚴重到足以造成他人傷殘甚至死亡的威脅,這些人甚至有些還會伴隨暴怒、興奮和幻覺的表現,對周遭接觸的 人們會造成很大的壓力。造成這種暴力傾向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些人是反社會人格傾向或異常者、有酗酒習慣或藥物濫用者、精神分裂症患者,有時某些文化背景 也會造成暴力行為的出現。
總括犯罪學家與心理學家的看法,這些有犯罪傾向的人大多是:內心自卑外表自大、極端情緒化,經常憤世嫉俗、異常熱中政治活動或某種體育運動,同時也是無成 就感的人。精神分析學派創始人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認為「攻擊暴力行為是受到挫折而表現出來的行為之一」,當一個人尋求目標受到阻撓時,就會感覺受到挫折,這也是「挫折導致攻擊反應學說」的基 本概念。
紐西蘭現今是一個貧富極端懸殊的社會,君不見2013年2月13日,紐西蘭有一則全國新聞“Battle for a living wage: Ghosts in corridors of power highlight disparities in pay”中的報導;現年40歲的Mareta Sinoti,每週五天辛苦的為政客們打掃辦公室,一週只能工作30小時,每小時的工資只有13.85元,而這些政客的年薪少則十多萬多則數十萬元,而且 每年還自動的加薪與調薪,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怎麼不讓人產生挫折感?這難道不是社會產生暴力反應的原因之一嗎?
英國社會學家李察威爾金森(Richard G. Wilkinson)在談及「經濟失衡對社會造成的傷害」中就提到:「經濟失衡對心理層面的影響,是導致人們對別人的眼光愈來愈敏感,對別人的褒貶會特別 在意,也會注意別人對自己的態度,也會愈沒有安全感。「所以經濟失衡嚴重的國家,暴力事件比較頻繁」,他所提出的解決方法之一就是先確立稅收的標準以及稅 收的運用,讓所有人的所得都必須受到限制,尤其是對上層社會的人。不知道這種觀念,紐西蘭「國家黨」的領導層是否注意到或聽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