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男人终有一死,男人的死法有两种,一种是死于好色,另一种死于不好色。如此二分在逻辑大概可以说通。不久前写关于希特勒的一些文章时,我隐约觉得“好色”而死亦可分为两种:一则好“女色”,二则好“国色”。
死于“女色”,中文世界里有诸多境界,最著名者莫如寻芳客们的口头禅“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小学历史入门课的第一个人生忠告就是男人不能像商纣王那样好色,为了那个叫妲己的妖姬,最后被“双丢”(丢了天下、丢了脑袋)。但是本文所说的“国色”,并非代指妲己、杨贵妃等倾城倾国、沉鱼落雁的丽质佳人,而是说一个国家被赋予的虚妄前途。所谓好“国色”者,就是那些把自己国家当作绝世美女去爱戴,爱到如痴如醉,爱到死去活来,爱到不知什么时候丢掉自己的人格终于走火入魔的人。如果他因此丢失了自己的性命,我们就谓之为“死于国色”。
走火入魔最大的危险就是使人失去常识。去年在德国引起广泛争议的电影《毁灭》极好地复述了希特勒当年如何迷恋“国色”。曾记否,这位落魄画家一旦大权在握,就要以一人之意志强力推行自己的理想主义。国家是画布,人民是画笔,而在战场上,士兵就是被颜料包裹的笔尖。所谓生灵涂炭,其时不过是生灵涂上专制的五颜六色。自古以来让人景仰的政治韬略从此不得不让位于这位拙劣画家的行为艺术。俗话说,各行其是,各司其职。诚然,搞政治的人去搞艺术,是对艺术的亵渎; 然而搞艺术的人去搞政治,又何尝不会将政治推向险境?艺术的诗性思维,因为对完美的崇拜和追求,可能会将政治推向另一种极端。在政治与意识形态的强力推动下,理性终于让路于荒诞。所以,当苏军将柏林炸得地动山摇时,躲在地下室里的阿道夫甚至露出一丝微笑。他对站在新柏林沙盘旁的建设师说,柏林炸得越平越好,到时我们重建柏林就省力了。
在我看来,历史上一些因为恶政孽生出来的大灾大难,大多都是因为诗性思维压倒理性思维所致。因为前者重意境、重审美(当知在人的潜意识里悲剧是美的极致)、重概念而轻逻辑。改天换地、推倒重来、“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等“坏事变好事”式的辩证法就是典型的诗性思维。在启蒙运动和诗性思维这两股巨浪的推动下,终于酿成了绵延于上一世纪的灾难。它包括那些以为只要花上短短一二十年便可以建立人间天堂的极端乌托邦运动以及持续六年席卷亚、欧、非三大洲的世界大战。这种好“国色”的理想主义可以简述为“凤凰涅槃”式的孤注一掷。其不幸在于探寻至瑧至美时,却无视另外一些尴尬,比如凤凰一旦自焚而死永远不会复活或即使复活它有可能变成一只鸡或一只鹌鹑。
一个不尊重自己历史的国家,断然是不会尊重自己的邻国。在好“国色”时代,它的掌舵者和追随者所能想到的,只是这个国家美艳如花、美仑美奂的未来。以虚妄的未来透支现在。他们不是自私的,却会因为“国色”而几近疯癫。恰恰是这种大公无私的疯癫最为可怕,因为能量无穷。在利他外衣的掩饰与自我暗示之下,一切恶都是“必要的恶”,都有了道德合法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滔天罪行的德、日两国的法西斯分子,并非人人生来就有恶狼的习性,他们背井离乡、餐风露宿,扛着机枪去杀戮邻邦异族,有的是被政治胁迫的,然而更多的人却是为了国家或民族的远大前程甘当炮灰与剖腹者。他们心甘情愿地听从了超越于人性之上的伟大“道德”的感召。深受纳粹之苦的法国著名精神科医生鲍里斯·西鲁尔尼克曾经撰文感慨,那些杀人无数的军警一定相信自己是“带来毁灭的天使”。所有的恶行似乎都是对“时代道德”的服从。当“服从”被文化神圣化之后,刽子手不会因为杀人再有任何罪恶感。对于他们来说,服从就是“去责任化”,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在社会体制里尽职尽责,就像小说《悲惨世界》里的警察局长一样兢兢业业。当军队、“人神”或哲学家们设计出奇妙的清洗计划时,服从者便会以人类之名去参与反人类的罪行。支持他们的道义与理由是“杀死个耗子当然不算犯罪”。从本质上说,这种服从已经掏空了人成其为人的一切真实意义。
由此可见,在历史上,同样是好色,贪恋“国色”者要比爱好“女色”的市井之徒、平民百姓更有道德优越性。因为他们好的不是人人喊捉(奸)的藩金莲,而是可以光宗耀祖的“国色”,掷地有声的崇高概念。他们“因好色而纵欲”常常可以感天动地,不但可以将别人劝进自己的战车,甚至将自己的一辈子也骗个精光。路易·斯博洛尔曾说:“政治使人变得罪恶。”然而,政治并不足以使罪恶转变成毁灭性的大灾大难,它的另一个前提是“意识形态使人变得愚蠢”。同样是在电影《毁灭》结尾,在苏军攻陷柏林之际,戈培尔夫人之所以毅然将自己的六个孩子一一毒死,只是因为她心存信念——没有“国家社会主义”,人类就没有希望和未来,而她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国家。
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西方后现代思潮本质上是一次关于“好色”的转向,即从好“国色”转向好“女色”,从“国家万岁”转向“国民万岁”,从“领袖万岁”转向“生活万岁”。这是在经过二十世纪诸多大灾大难之后,人类获得的一个宝贵经验。近年来,在法、美至少有两件事可以佐证这一点。一是不久前法国评选本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纵横沙场谋求大国霸业的拿破仑皇帝跌出前十名,领先于他的是众多慈善家和那些给他们生活增添乐趣的人。另一件事涉及美国的两位总统,一位是好“女色”的比尔·克林顿,另一位是好“国色”的乔治·布什。如今地球上大多数居民之所以认为小布什时代较克林顿时代危险,是因为人们发现这位牛仔总统试图将这个旧伤未癒的世界重新拉回到好“国色”不好“女色”、要政治不要生活的旧时代。
当然,好“国色”不必完全贬抑,好“女色”亦不必无条件称颂。毕竟,死于好“女色”也不是一件好事情。今日世界的现实是如何彻底从死于“国色”的困境中走出来,却又不致跌进死于“女色”的深渊。
如王尔德所说,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注定是悲剧。从启蒙时代正午灼眼的阳光到后现代温香软玉的沉沉暮气,男人能否逃出死于“好色”的宿命?如果诚如开篇所言,什么样的男人不死于好色?在他未死亦未好色之际,究竟为何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