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十几个钟头的飞机,在很不舒适的座位上换了七八九十种姿势,睡了又醒,醒了又睡,迷迷糊糊中会以为自己在做梦。也不是第一次坐长途飞机,但仍然痛恨这种洲际交通工具。于是羡慕起以前出洋的人,坐上一艘船,看看书,听听音乐,喝喝咖啡,和陌生人聊天成为朋友,再对着大海冥想,摇摇晃晃几个月的才到达目的地。这个意思,不知道在潜意识中应做何解。倒是因为心里耽着这样的想象,跟临座的阿姨说话的时候,也就一直懒洋洋的。直到阿姨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什么,你连奥克兰现在什么温度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关心,至少,也应该关心关心它的天气吧?……”过了一会,阿姨的声音在我的迷梦中又开始渐远渐小。
是的,我就这样漫不经心的来到了新西兰。
办完入境手续,推着行李车,上面放着我的BIGPACK和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在接机室停步。和阿姨道别的时候,她还在好心的唠叨着:“你看看,我没说错吧,这时候的天气!”剩下我挂着太阳镜,穿着怪异,四处张望着一个事先联系好但并不认识的接机朋友。直到别人叫出我的名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就站在他的面前。一个中国人和一个韩国人。
阳光很快洒在我的身上,我甚至不用眯起眼,就能清楚看见眼前展开又后退的一切景象----海水波光粼粼,到处是大片大片的绿色草地,一些鳞次栉比的两层小楼,楼前鲜花满地,很多人家楼前还停放着一部小游艇。阳光是倾泻下来的,竟奇怪的具有着水的质地,清澈透明。是的,和缅甸金色的阳光不同,和西藏气势逼人的的阳光不同,奥克兰的,是如水洗过般的、一种清澈的阳光。
虽然未来仍不可知,但奥克兰的阳光已经令我很快乐,我喜欢,真的喜欢这种清澈的感觉,一切都历历在目,简单而且纯朴。
(奥克兰的地理面积在世界上都排前几位,但因为分区,它的市中心CITY区就显得小而紧凑,干净整洁。都是双车道,几乎全是一个上坡连一个下坡,(在这里自动波的车很好用),而唯一平缓的一条街道就是它最繁华的地带--QUEEN STREET。放下行李在一个事先预定的位于WELLESLEY STREET的国际学生公寓里,我就独自上街逛去了,首先去拿了份报纸,然后坐在M记要了杯咖啡和汉堡,开始寻找广告里的房子。因为学生公寓里条件不好,我决定当晚就搬。缘分加运气,花只贵一点点的钱,我就住进了也位于CITY的一个很不错的APARTMENT,房东是个美丽而安静的上海女人和她11岁的女儿,户型类似国内的复式房,干净整洁。打算先在这里住半年。呵呵,I am always the lucky girl。)
接下来的日子,每一天都很悠闲,我差点忘了我是来干什么的^_^。尽管这样,每次在街上碰到形形色色的背包客,不由得都会驻足,心里悠然向往。新西兰被《国家地理杂志》称为“全世界背包客的天堂”,天堂与否,尚不可知,不过,每天在阳光下行走时,所见到的那种从容和闲适,清洁的空气以及满目的绿意,已经让人感觉很愉快。新朋友JOICE抱怨说奥克兰象乡下,我乐了半天,是啊,象乡下,要是想去现代化的大城市,早该去美国了。我就是喜欢乡下啊。
应JOICE的邀请,去她住的另一个区玩。穿过满是鲜花的围栏,经过男主人的赛车房(男主人的业余爱好是赛车,当时他正在里面和他宝贝的赛车较劲),来到JOICE寄住的HOUSE----美丽的两层房子有着白色的外观,绿地围绕,倾斜的屋顶,宽大的阳台,透明的落地玻璃窗……就在那时候,我见到了OSCAR,一个非常handsome的boy,几乎符合我心里美男子的一切标准。在奥克兰的清澈阳光里,他正在朝我微笑。整个上午,我们都在交谈。他气质温和,带点羞涩,非常有礼貌。他对车子的知识非常广泛,还不时拿出车模认真的给我做各种示范。我心里暗暗的总想去摸一下他金色的柔逸的头发,他的眼睛,哦,天拉,多么纯净的一双眼睛,映衬着蓝天和大海的颜色。当他有事情要外出的时候,我都已经迷恋上他了。他笑着说“SEE YOU”,拥抱了我一下,我礼节性的将我的脸颊帖近他,他却转过来吻了我的唇,又恋恋不舍的抱了我一下。我惊讶了半天,我居然任由自己被一个才相见一面的男子吻,心里却还带着沐浴过阳光后的甜蜜。好在,我很快的原谅了自己,毕竟,这是我心爱的男子。
对了,最后,差点忘了告诉你,OSCAR是男主人的小儿子,今年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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