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到達帕提亞(PATTAYA泰 國旅遊城市)時已是太陽落山。滿以為街道上一定熱鬧非凡,人群熙攘。不料事與願違,我們所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景象:連綿的酒吧間裡搖滾樂徒勞地轟轟作響。黑 咕隆咚的店堂,沒有五彩射光晃來晃去,鋼管女郎穿著背心短褲面對台下空空的座椅懶懶地做著熱身運動。原來我們來得太早,客人們和接客的人們都還沒上班。
沿著大街漫無目的地閒逛,消磨等待的時間。因為我們觀賞的的“人妖”秀是第二場,八點半才開始。
當我們回到劇院前的廣場時。只見一輛輛看似卡通裡龐大甲殼蟲樣的豪華旅遊大巴,渾身閃著亮光,滿載著高高在上的旅客,魚貫而入。不一會兒,甲殼蟲們側身洞門大開,頃刻湧出一群群衣著光鮮的男女老少,嘰嘰喳喳地佈滿廣場。
來看“人妖”的大都是黑頭發黃皮膚的亞洲人。一來好奇,二來羞於在大街上公開攬妓,看看不是女人的“女的”,或許心安些。不像洋鬼子毫無羞窘之顏,狗熊似地抱著嬌小女郎滿事介亂竄。
“人 妖秀”的劇場是歐洲傳統樣式的構造,舞臺佈景也不現代,像老式照相館,畫的盡是些泰式亭臺樓閣。音樂隨著節目的變換,忽而鏗鏘搖滾,忽而叮叮咚咚泰國本土 民樂,不過無一例外全都轟轟然震耳欲聾。場面時不時宏大輝煌,紅袖粉黛濟濟一堂,分不清哪是冒牌哪是真身。有時又是一支獨秀,身著緊身女兒裝,袒胸露背, 翩翩起舞,恰似女優盡顯婀娜腰肢。其實“人妖”表演並無驚人絕技,只是大家知道他是男生。幾個身段下來,妖嬈勝於女子,便贏得哄堂喝彩。幕間還穿插幾段插 科打諢小品,一肥胖“女孩”,類似中國京劇醜旦打扮,裝的又傻又愚,但講起話來卻妙語連珠,引得眾人笑聲不斷。
大概近期華人觀眾顯著增多。有段節目竟然用中文歌曲“千里共嬋娟”演唱。嫦娥自然也是男扮女裝。看了總覺得有點怪怪的。
節 目尾聲,“人妖秀”達到了高潮。先是沉黑的舞臺無聲無影,寂靜得像暴風雨的前夕。突然鐘鼓齊奏,笙管長鳴。隨著震人心魄的音樂,大幕急速拉開,舞臺內外所 有的聚光燈像節日的煙花,砰然齊放,整個舞臺豔麗炫目。一襲光燦燦女兒盛裝的演員們踏著音樂節拍,從側幕款款入場。蘆花樣的羽毛裹在“她”們的背後,高聳 著,飄逸著。不一會兒滿台五顏六色的“蘆花”悠悠搖曳。忽然“蘆花”叢中擁出一個高大仙女,金色的羽毛、金色的飄帶。全身僅用亮金絲線遮羞,幾乎一絲不 掛。修長的大腿,妖美的蠻腰,高挺的豐胸,扭動起來如飛花旋舞,水波湧蕩。再看那笑臉,潔白粉嫩,朱唇皓齒,烏黑長睫毛,亮眼秋波頻傳。稱其為傾國傾城不 為過,譽其為沉魚落雁,羞花閉月也不為諂。只是坐在台下的,個個都傻了眼。說“她”是男兒身,恐怕此刻無人相信。那眉目,那氣質哪有男子漢的影子?分明是 “天上掉下來個林妹妹”啊!全場幾乎每個人都為如此般的“豔遇”所激動,雷鳴般的歡呼聲衝撞著整個劇場,一浪接一浪,壓得音樂都抬不起頭來。此時“女兒” 們齊肩站立在舞臺前,微笑著將驕傲的飛吻頻頻拋向這些被征服的癡情人們。一場“人妖秀”就此輝煌完美謝幕。
出口門打開了,心滿意足的人流 喧嘩著緩緩湧出。廣場上,那些剛剛還在高臺上現身的“女兒”們卻早已站立在那裡迎候退場的觀眾。“她們”個個高挑美豔,肌膚滑如凝脂。喜出望外的癡迷們頓 時亂了營,尖叫著紛紛奔向他們心儀的偶像。如此近距離地欣賞著、讚歎著,興奮地貼靠在“她們”的身邊,做著笑臉,迎著鏡頭,任憑鎂光燈瘋狂地閃爍。
紛 亂的人群推擠著我,不自主地被帶到一個“女兒”身旁,“她”體形修長,亮幽幽的古銅色皮膚。一身青紫色打扮,紫色羽毛花冠,紫色鑲金胸罩,紫色細紗蓬鬆 裙。濃黑的披肩卷髮襯托著一副古希臘雕塑樣的面孔,沒有石頭的冷硬,卻有鄰家女孩的柔順。一雙濃妝的大眼略帶憂鬱,但仍微笑地看著我。
“拍一張照片嗎?”“她”嗓音低緩,柔聲地問。趁勢拉上我的手。
望著“她”期待的眼光,我有點窘促,回頭看了一下妻子。
“多少錢?”我問。
“四十五泰銖”“她”回答。
“Sorry,I Can’t。”我在慌亂中拒絕道。
在四周噪雜的歡叫聲中“她”多少顯得有點兒失望,笑靨裡帶了一絲苦澀。但“她”仍不失禮貌地放開我的手,微笑著向我道別。旋即我被人群擁搡著離開了“她”。
在遠處我又回頭看看“她”。紫色的袒胸紗裙背影,仍不斷地向路過的人群傾斜,雖然成功的不多,但“她”仍不放棄。
我 的心像被人用力搓揉了一下,立刻緊抽起來,內疚、悔怨也像刺電一樣陣陣襲來。我為什麼拒絕“她”呢?與“她”拍張照片又怎樣呢?也許四十五的數字嚇到了 我,可是算一下也就是兩塊紐幣啊!區區小錢你卻在那兒計較,還打掉了人家的希望!可惡啊!別人拍與不拍或許是興趣所致,此刻的我卻對我那窘促之態而惴惴不 安起來。
因為還有一個更深層的障礙,隔斷我們之間的交往。拒絕“她”似乎是出於一種“道德”的本能,不以其為伍可以顯示你的貞潔與高尚。可不幸的是你的“崇高”卻建立在摧毀人家希望與人格的戰車上。而且這樣的戰車很快就被“她”的彬彬有禮所摧毀。
一個Kiwi
朋 友曾對我說過,他不喜歡泰國姑娘的微笑,因為那不是發自內心裡的真情,而是待價而沽的商品。是啊,賣笑自古以來就有,其中的酸苦也早已不是新聞。即便那些 “人妖”們憧憬于自變為女兒身,可說“她們”幸福或熱衷於“秀”的工作,恐怕不是真的。時時曝光於異樣眼光的圍觀和聚焦下,你說“她”的心靈會歡暢嗎?對 於“她們”來說微笑的確是出賣的商品,但這“商品”卻是經過苦海裡浸泡出來的。你讓“她”顯示純真,已經是不可能了,這太勉為其難。只有尊重與寬容,才能 引發出“她們”真正的微笑。而這,卻需要我們的勇氣與檢討。
廣場上特為“會面”的照明燈一個個熄滅了,嘈雜的旅客像螞蟻般地忽然不見了蹤影,唯有“女兒”們寂寞地面對著黑暗。我站在原地躊躇了一會兒,便朝著那個青紫色的“女子”走去……
2011/2/18 於奧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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