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中國人來說,講真話絕對是需要勇氣的。
在很多同胞看來,面子是個無大不大的干係,你傷了他的面子,他跟你拼老命,或者乾脆要了他的老命!
偏偏我的職業是編輯,一個必須說真話的行當,因此就會有背水一戰、置之死地而後生的種種境遇。
那是還在北京雜誌社供職時。一次替一位元作者看一個短篇小說,語言乏味,情節俗套,實在乏善可陳,但他在稿子末尾附短信一封,說是辛勤筆耕十幾年,未嘗獲一篇作品發表,懇請編輯高抬貴手,能否給我一個鼓勵云云。這封信使我動了惻隱之心,拿著稿子去見主編,說他寫了十幾年,精神可嘉,就勉強發表,算給他一次鼓勵吧。主編大人聞言卻說:“就是因為他寫了十幾年一篇沒發表,才不能給他鼓勵。這說明他沒有文學創作的天賦,年紀老大,用這些時間和精力去做點別的能成功的事業不好嗎?幹嘛一條道走到黑,非要寫小說呢?”這句話如醍醐灌頂,是我的職業生涯中的黃鐘大呂:評價一篇作品,有時對一個人的一生關係甚大,絕不可妄言。有時出於“好心”的虛與委蛇,反而會對作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與傷害。但給這位作者回信卻使我躊躇再三,怎麼措辭都是不忍,最後還是留了條尾巴,告訴他以後有機會來北京,可以來編輯部找我,我願意陪他談談作品,談談文學,以利彼此提高。然而回信如石沉大海,再也沒有看到他有作品寄來。
還有一次是我被邀請為北京某市政系統寫報告文學。接受採訪的一群搞電腦的年輕人非常可愛,我的筆下也充滿了陽光和跳躍的律動。為此次採訪牽線的是一位退休中學語文教師,我出於禮貌將寫好的文稿交他過目,誰知觸動了他的創作熱情,將我的稿子改得面目全非,如同課本裡千篇一律的範文,令我哭笑不得。
文字之于作者,猶如鳥兒的羽毛。鳳凰的毛被拔光就真正不如雞了。當時我是北京作協的駐會合同製作家,作品也經過不少名編的法眼,京城文學圈子裡的評價是:立言自己是編輯,文字如細針密線,一改韻味全無。所以也少有編輯動我的文字。然而這位仁兄不但拔光了我的“羽毛”,而且按他的審美給我又“插”了一身的花紅柳綠,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去找他當面理論,考慮他年長我二旬有餘,怕傷及他的面子,斟酌再三才開口:“您不能這樣改我的稿子,這樣改的話就不是我的文章了。”
“好啊,你有這樣的認識很好啊。”他聽了我的話笑眯眯的說,“我正要找你,考慮到我的辛勤勞動,文章就署咱們兩人的名字好了,你的名字放前面。”——聽聽,他還夠大度夠謙虛。
那時我真感覺自己被逼到了牆角,只好圖窮匕首見了:“要不這樣您看好不好?我還是用我自己的文字,您把您改的也另抄一遍同時送審,我不在意兩人寫同一題材送同一報社。”
“你這位同志怎麼這麼不謙虛?我也這麼大歲數了,好心好意給你提意見,我要找作協領導去談談!”
“您儘管去找,哪怕找到中國作協黨組,我的作品我署名,我負責。”我終於不再客氣。
事後我還是向作協反應了這件事。我的文章後來如期發表,在作協後來的活動中我再也沒有看到這位仁兄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