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斯頓大學的教授哈裡·法蘭克福(Harry Frankfurt)曾寫過一篇《論扯淡(On Bullshit)》的隨筆,憑藉此文,他一躍成為亞馬遜十大暢銷書作家之一。Bullshit在英語中是髒話,需要打馬賽克進行避諱的。豈料經法蘭克福先生大筆揮舞,如此粗俗不堪的話題竟透出高雅來。哲學系的人就是牛。
我當然覺得他分析得很有道理。
如果人的生存真的需要與理性、與真相、與真理連在一起的話,那他的批判簡直無懈可擊。“扯淡無關真相真理,它甚至逼說謊者更可惡可恨。”因為說謊與講真話仍在一個體系裡,至少有個客觀的真相、真理在那兒。雖然說謊在刻意回避真相真理,說謊者是知道它們是什麼樣子的,不然怎麼保證說的就是慌呢?但扯淡者就不太一樣了,他根本就不考慮什麼真不真的問題,他考慮的只是扯什麼淡,而扯什麼淡與真假毫無關聯。換言之,扯淡已跳出了體系。
我們若都認同那個體系,覺得做什麼都要在那個體系中說話,法蘭克福先生簡直就說得太對了,扯淡誤事啊。因為它消掉了人們對真相真理的關注,它根本就是對既有體系的蔑視嘛!它甚至連說謊都不如。
找到了法蘭克福先生分析此問題的基本假設,就能做一些不太一樣的討論了。不過,我想在這開頭就聲明一下——不像法蘭克福先生到末尾才聲明——我現在所作的新的討論也仍有扯淡的性質。
講真話、說謊、扯淡,這些概念沒那麼明確。誰確定、一定以及肯定說的就是真話呢?誰知道、確保並相信自己說的沒有謊言的成分呢?什麼樣的情景之下才是絕對的扯淡?有沒有可能在扯淡中夾雜些謊言,或者甚至刺激出某些真東西來呢?法蘭克福先生把這些概念都處理得太絕對、太純粹了,生活中自然沒有那麼絕對純粹的事情在。
比方說,扯淡是否具有一些功能性呢?朋友之間的扯淡,不是為了真相真理,而是為了增進關係、交流情感。生活中的很多情況,是與真相真理無關的,它就是瑣碎的、持續的、稀鬆平常的。崇高只那麼幾個瞬間而已。扯淡很多時候是種社會交際的最佳工具,它有助於凝聚人情。
如果扯淡者對某些事情有知識的儲備,扯淡就有些別的用處了。它有時像頭腦風暴或知識份子間的閒談(Intellectual Gossip),不定什麼時候人就蹦出什麼有價值的論點來。普通人自然不能一直保持理性。真正有知識的人,也不可能一直開動自己理性的腦子,去說謊或講真話,他總得熄火歇一歇吧。扯淡就具備這種功能,扯淡使說謊或講真話更鮮明,扯淡是種反襯。
有的時候,得把扯淡這樣的行為擱在社會結構中去看。如果一個理性社會、健康社會給人提供了講真話的條件和環境,至少很多有追求的人是願意去尋找真相和真理的,為什麼不呢?但如果社會讓人覺得講真話不自由、真理是個屁,聰明而又道德低劣的人可能就選擇講假話、宣揚歪理了;聰明而又苦悶的人就只好選擇扯淡的方式來生存了。人得生存不是麼。
這樣看的話,扯淡恰恰成了一種日常的生活哲學。它代表對社會結構、社會體系的不滿,代表一種日常的反抗。它比說謊要壞嗎?我甚至覺得它比講真話都更讓人欽佩。在這種意義上的扯淡者,絕對是看透那體系的智者,它都不屑於去講真話了。它對整個體系,法蘭克福先生所視為基礎的體系,進行了溫和而又堅定的否定。這時的扯淡者,便是犬儒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