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的常見手法。
我表揚你,與我批評你一樣。不管你的表揚或者批評,是基於事實還是情感,有個潛在的前提假設往往被人忽略了,即:我有資格去表揚或批評你。如果你覺得我的表揚或批評有道理,那好,我的這個資格便被合理化了。如果你覺得我的表揚或批評有問題,我至少享受了這種“資格”。
扯淡者發現了,表揚別人或者自我貶低,哪怕有問題,對方也不會作過多地反對。因此,以這種方式扯淡是最保險的,資格亦不會有損。生活中有太多的例子可以佐證。
用大詞是一種,用普世價值是另一種。扯淡者在告訴你,是的,我是基於自由平等的名義在說話哦,我是基於公平正義在說話哦。他真的瞭解這些價值理念嗎?未必。但你不會反駁他啊,你不能反駁他啊,你反駁他也就等於反駁普世價值啊。
扯淡者正是把自己與那些大詞和價值綁在一起,使得人們無法輕易反駁他。你不接受他,你至少不會反駁他啊。你要接受他,那就正合其心意啦。
精英扯淡危害甚巨,普通人的扯淡也值得一談。
社會化媒體的不斷泛化,使得越來越多的人認同“技術在賦權給普通人”的觀點。而且用戶自己也從某種意義體會到了這一點。我現在可以自由發帖啦,我現在可以自由評述世間事啦……
但要真的把這個空間視作公共領域或者公民社會的雛形,似乎還是太一廂情願了。
“公共”或“公民”,不僅得有那個對公共事物評價的意願,更重要的是要有那個能力。在所謂新啟蒙運動中,很多人似乎是有意願和熱情的,但能力可能仍很欠缺。這中間不乏所謂的“精英人士”。基於這種現狀所產生的那些討論,大抵可歸為“扯淡”一類。
積極發言,並不等於民主實踐。因為你說的話對你自己可能充滿意義,但卻毫無公共的意義。正如鮑德里亞所言,現代社會的一大困境似乎是,資訊越來越豐盛,意義卻越來越稀少。在這個意義上,資訊不僅沒有消解人們對這個世界的困惑,反倒增加了人們對這個世界的迷惑。
在博客、微博或者別的網路公共平臺上,充斥著這類無意義的資訊,它們鋪天蓋地,稀釋了互聯網交流中的意義。
人們積極地、熱情地說話,可能主觀上、局部上真是為了接近真相、擁抱真理,但客觀上、整體上更遠離了真相、真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們只是人們日常消費的另一種形式,是生活本身。
充滿著各種扯淡言論的網路,從結構層面上一點點地瓦解了我們對真假區分的執著追求。
這種結構性的、社會心理層面的扯淡,大約也是法蘭克福先生所未注意到的,至少在他的《論扯淡》中是根本沒有涉及到的。他論的扯淡是個體層面的。
美國學者李普曼先生曾提出過一個有意思的概念——擬態環境。我們日益離不開的環境,是各種媒介給我們提供的擬態環境。它不等於真實環境,它只是真實環境的擬像。
所謂的積極參與公民社會實踐的社會普通人,他們行動、言論所依據的資料,極少來自親身經驗,而大部分來自媒體、精英(或偽精英)、各種同伴的敘述或轉述。如果這種作為基礎的敘述是錯誤的、片面的或者扯淡的,隨之而來的公共討論,也便大抵是錯誤的、片面的或者扯淡的。
最為吊詭的是,現代的民主理念深入人心,所有人都覺得自己有資格去評說這個世界上的事情。這種評說若只是自說自話,那也就罷了。偏偏它以公共性自居。傳統的精英從某種意義上,也已經被這種理念所綁架,他們的評說也在迎合著這樣一種庸常的審美和道德觀。
所謂的精英與所謂的普通人,相互牽扯著,所謂的公共領域於是充斥著扯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