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園裡參加軍樂節活動,我被帶到最前面一排坐下,頭頂有寬敞的帳篷遮擋陽光,身邊坐的都是長者,安詳、微笑,低聲交談,旁邊一位白髮老太太衷心地向我贊美好天氣;
住處對面的學校,一輛黃色的甲殼蟲車,每天准時八點差一刻駛來停在路邊,有位高大的洋婦送小女兒上學,然後趕去公司上班。女兒在課堂裡聽課受教育時,她正在與同事解決公司業務的問題。她的工作受勞工法例保障,每週工作四十小時,享受有薪假期與病休;
我的鄰居出生在他住的這所房子裡,不久前他的外孫也在這所房子裡問世,他愛書,暇時也寫東西,在互聯網上有自己的博客,與百十位朋友互通電郵,交流看法,包括批評總理和市長,大選的形勢,維希基島付近的釣場,太太菜園裡毛利瓜荷蘭豆的長勢。星期天他穿著睡袍坐在陽臺上喝大吉嶺紅茶,從來不用擔心有人監控他電郵與博客裡的個人思想觀點,從上五、六代人起,他就從來沒有懷疑過個人財產的所有權會被他人來變更,也沒有擔心過深夜有人闖進家中抓走自己的親人;
不管哪一個國家、民族與地區的人,生活都是一樣的,餓了吃飯,倦了睡覺,因愛而擁抱親吻,結婚生育,年少讀書,大了做事,安居樂業。
每個人活著,就會希望自己活得有尊嚴,活得有保障,可以受教育找工作,可以到處走動,可以保持個人信仰與理念。
假如有人告訴你,以上這些就是所謂普世價值,你會否認或拒絕接受嗎?
關於「普世價值」,維基百科上是這樣闡述的﹕「普世價值(universal value)泛指那些不分領域,超越宗教、國家、民族,只要本於良知與理性皆為所有或幾乎所有的人們認同之價值、理念。」
「施瓦茨(Shalom H. Schwartz)與一些心理學同事們對普世價值進行了實證研究,調查普世價值是否存在,如果存在的話,又是哪些。施瓦茨定義的「價值」是那些「影響人們選擇行為和評價事件方式的令人嚮往的觀念」。他假设的普遍價值將涉及到三個不同類型的人類的需要:生理需求,社會統籌的需要,以及與福利和群體生存相關的需求。
包括在44個國家對不同文化的超過25000人問卷在內的一系列的研究,施瓦茨得出的結果是,存在著十種不同類型的56種具體的普遍價值:
一,安全:強壯的肉體以避免疾病和天敵的傷害以及更高效地獲取物質、繁殖後代。清潔,家庭安全,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的穩定,報恩,健康,歸屬感。
二,享樂:擁有生存必需的物質,如食物和財富,作為快樂享受生活的保障。
三,權力:權威,領導地位,主導地位。
四,成就:成功,能力,雄心,影響力,智慧,自尊。
五,刺激:大膽刺激的行為,多樣的生活,精彩的生活。
六,自主:創造力,自由,獨立,好奇心,選擇自己的目標。
七,普世性(道德):博大胸懷,才智,社會公正,平等,和平,美麗,與自然的融和,對環境的保護,內心的和諧。
八,慈善:樂於助人,諏崳瑢捜荩艺,責任,友誼。
九,傳統:生活中的自我定位,謙讓,虔眨鹬貍鹘y,平和。
十,社會整合:自律,服從。」
這樣的日子,我們還有我們的兒孫早就過慣了,縱然快樂中也會有艱難与痛苦甚至失落,但那是生活必然中的偶然,不是別人強加在我們頭上的。
讓每個平民老百姓在法治制度下安安穩穩、自由自在過日子,就是普世價值。
雖然有人想加以否定,但是這麼簡單的道理誰都明白,這樣好的日子誰都想過,還有甚麼可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