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杯水里的华人形象
我有个来自苏格兰的同事,叫安迪,平时总爱和我侃“哲学”。一天休息时,他指着桌上的半杯水问我:你看到了什么?我装傻说:一个杯子里有半杯水。看着他启发的眼神,急忙做若有所思、恍然大悟状,说:我的性格大概是总盯着这半杯水,总怕失去它,所以总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所以每天只能老实巴交地来上班。见他开口要教育我,我又急忙接着说,但我老婆却是总看着那空的一半,总不知足,总想填满它,所以每个周末她都逼着我来加班。看我把他要说的“哲学”都说了,安迪气得把那半杯水一口喝了下去。
用这半杯水来说华人形象,其实也很贴切,也很生动。作为移民,谁面前没摆着这半杯水?这半杯水里有原住地的文化、生活习惯以及过往的回忆,可能还包括好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可大家都是因为盯着空着的那一半,都想填满那只杯子,才到这儿来的,不然吃饱了撑的漂洋过海地移民干嘛?
揣着这半杯水来到一个新地方,大家便开始忙不迭东一把、西一把地往杯子里装。有的人装得好,一杯水调得五光十色,人也活得自在。但有的人杯子是装满了,可那杯水总闻着有一股像L&P一样酸溜溜的怪味。有位仁兄聊天时突然转身问我,Money的中文意思怎么说来着?我趴到他耳边,轻轻说了三个他绝对听得懂的中国字,然后笑着转身走了,他脸一下变得通红,好不容易装出来的那点形象,全没了。
由于近来华人在纽西兰社会恶事频传,王小选议员呼吁本地华人社区对自身形象问题进行讨论。几周前,文扬先生对此撰文“个体适存与群体适存”。文扬先生在文中从黑格尔老头那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开始,进行了一大堆繁复、艰涩的推理,最后证明出一个原理:作为个体必须要降低自身的适存度来满足群体适存度的要求。说明白点就是,作为少数新兴族裔要想在这儿混下去,就必须要让主流社会看着顺眼才行。
那主流群体的要求是什么?难道非要拉一个洋人老大爷来,从头教我们怎么做人吗?作为华人大概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大家不管从中国的哪部分来,以前都是作为“群体”的一员,谁也没想过当“个体”的滋味。现在到了一个新地方,也成了少数民族,轮到要看着别人的眼色行事,每天出门前还要先琢磨一下自己的形象,这心里的感觉,有点不服气,有点怪。
达尔文先生说,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要是小动物被狮子吃了也就罢了,谁让你跑得慢来着?但人不同,人与人相处,群体与个体相处,有道德。
道德是什么?不管是柏拉图说的是理念世界的“摹本”,还是孔子讲的天与神授,它同样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当人们在自私自利意识的驱使下追名逐利时,大概是由于心里隐隐的不安,也有一些人在执著的构建“灵魂工程”,例如宗教。人类本身就是贪欲与道德的综合体,当人们坐在时间轴上无奈地顺从着“存在就是合理的”这个“道”,奔向毁灭轮回时,“良心”也在时刻提醒着自己,延缓着这个过程。
法律属于道德范畴。法律应该是人类道德的最低标准,是社会所有公民能够、同时也是必须遵守的起码道德规范。形象地说,法律就是道德“木桶”上那块最低的“木板”。所以,作为个体,作为初来乍到的少数族群,领会并遵守当地法律,就应该被认为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群体存在”,就已经满足了主流群体的基本道德要求。作为主流群体,你不能要求更多,你不能要求他们做你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否则,那就是不平等,那就是种族歧视,那就是不道德。
作为华人,没人要求你把那半杯水里的传统文化、生活习惯都倒掉。即使想要求也没这个权利,因为有道德,有法律,尽管这个法律松泛地像过家家、像儿戏。纽西兰社会是公认的气氛祥和的社会,华人有五千年的灿烂传统文化,这两者凑到一处,本不应该有什么融合问题。也用不着刻意粉饰什么华人形象,演又演不长久,装又装不像。如果大家都能用法律这把筛子,把那杯水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过滤出去,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