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冬春之交時分,就來一樹山中散步,那時的天仍多雨而且極冷,沉寒濕鬱,小道旁,草地上的櫻樹,枝枝椏椏都是禿禿的,混雜成黑褐色一團,或指一向密雲翻滾的灰色天空,或在寒風裡震顫,望去有點天慘地愁。但若細看,會發現禿枝上佈滿極細小的綠點,那便是櫻的苞蕾了。
其後每次來,都要到這裡看看,冬去春至,天暖和了,草間初生的羊羔呦嗚,櫻的苞蕾也突了出來,而且日漸飽滿膨脹,一日不同一日,我也更留意這些櫻樹,生怕錯過了她的花期,經過都要來看看。
櫻樹終於開花了。
先是三五朵小花羞赦地開放,雖是知春早報,卻始終顯得零丁冷清。
接著,許多枝椏上出現了白裡透紅的花朵,隨著久違的麗日晴空重現,花越來越多,只是黑褐色的枝椏樹幹依舊裸露,線條分明,輪廓卻很生硬,不過,櫻花怒放的一刻真的就快來臨了。
由此我天天都來,希望親睹這美妙的一刻。
花一天比一天多,很美,只是仍然未美到盡致。
一個週末的上午,又來一樹山,行至距櫻花徑數百步,已是滿目腓紅粉白,一夜之間,所有的樹上所有的花都開了,渾然不見枝椏只見櫻花,濃密的一簇一簇,把藍天、白雲、綠草、人面都映紅了。
樹下的人群比櫻花還要多,且更加密,每一株櫻樹下或坐或立著數十之眾,十數株樹下總有數百之眾。分成不同組合,男女互擁,老幼相攜,席地開餐,談笑歡歌,喧嘩一片。
在櫻花下,在人群裡,感受得到這些人心裡的快活,大多數的人只是為了能夠與親友或情侶,一起賞花,進食,享受一個美好的下午,就高興而心滿意足了。
不同的人可能另有所覺悟,記得梁實秋就說過﹕「我曾面對著樹生出許多非非之想,覺得樹雖不能言,不解語,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榮枯,它也曉得傳宗接代,它也應該算是『有情』。……總之,樹是活的,只是不會走路,根紮在哪裡便住在哪裡,永遠沒有顛沛流離之苦。」
一個人如同一株櫻樹,長期植根在一種生活狀態中,他生命的根鬚必會達到某種深度,從而綻放出美麗的一樹繁花,可供欣賞,更可察世象,美至盡致便凋落又何妨?櫻花真正的花期大概只有七天,知道美好的東西都很短暫而且稍縱即逝,我們又怎能不在珍惜生命的同時更珍惜自己的人格風骨。
夕暮之齡,繁花滿眼,更應悠閒於胸,但願七十年為人如這七天之花,飽經寒霜之苦,逢春必默默開放,只謙卑悄候在世道之側,卻堅持永遠獨立蒼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