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6月10日星期天的全國新聞中,有一條新聞報導的是有關紐西蘭的婦女,遠赴國外去做「卵細胞移殖手術」想要懷孕生子的事。根據統計:在過去的 一段日子中,大約有三十對的夫妻遠到「美國聖地亞哥生育中心」(San Diego Fertility Centre in the United States)去做「卵細胞移殖手術」,俾便能得到懷孕生子的機會,其中有70%的婦女能夠如願以償,這個比例比在紐西蘭做相同手術的成功率要高出一倍以 上。
這些渴望懷孕的紐西蘭婦女,除了去美國之外,也有人到西班牙與阿根廷去的,她們之所以要到這些國家去,主要的原因有兩個:其中一個是紐西蘭捐贈「卵細胞」的婦女太少,另一個是紐西蘭的法律限制的太多,費用也太貴,同時能做這種手術的醫生又太少。
這些遠赴國外求「卵」的婦女,還將她們的這種行為戲稱為「生育之旅」(The fertility tourism),在紐西蘭想要捐贈卵子的婦女必需年滿二十歲,同時是結了婚有了家庭的婦女,由年齡較大的婦女所捐贈的「卵細胞」能成功受孕的機會相對的 降低了許多,因此捐贈者多是年輕已婚的女性,在紐西蘭做一次這樣的手術至少需要53,000元以上。
在美國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捐贈卵細胞的女士可以獲得美金一萬元以上的報酬,在紐西蘭則尚無這種制度。因為捐贈卵細胞有時也會產生許多後遺症的,像是「卵巢過 度興奮症候群」(ovarian hyper-stimulation syndrome)、流血或是感染等,有時甚至於會產生不孕的後果。
這種移植「卵細胞」的手術,在醫學上叫做「卵細胞質轉植術」(Cytoplasm transfer)或者是「粒腺體更新術」,就字面上來說,應該可以說成是一種「部份卵子捐贈」,就是將捐贈者卵細胞中的「粒腺體」 (Mitochondria)取出並注射到受贈的卵子內。這種「搶救年老的卵子」的手術,是在2000年以後才開始實行的。
從技術層面來說,這是針對多年不孕或高齡不孕、多次試管嬰兒失敗,臨床上懷疑可能是不孕婦女的卵子內的粒腺體老化、或胚胎老化或卵子胚胎品質不良、所造成的不孕婦女所做的手術。
換句話說,也就是患有下列疾病的婦女,可以做這種「卵細胞質轉植術」:1.早發性卵巢衰竭;2.年齡較大引起的卵巢功能不良;3.兩側卵巢全部或部分切除、接受化學治療,或接受放射性治療導致卵巢機能衰竭者。4.女方有嚴重遺傳性疾病者。
這種手術的過程是利用另一名健康的、年輕的女人捐贈的卵子的細胞質(Cytoplasm),這當中當然就含有粒腺體,注射到不孕婦女的卵子中,來幫助卵子受精,並促進受精卵的發育。接受這種手術的夫妻必須藉著試管嬰兒的過程完成受孕。
捐贈卵子的人必須每天注射排卵針劑,直到醫師以超音波及血液檢驗判定濾泡已成熟再進行取卵。先將取出的卵子與接受手術「夫」的精蟲結合受精,再將胚胎植回 接受手術「妻」的子宮裡。醫師會評估接受手術「妻」的子宮條件並可能給予藥物,使接受手術「妻」子宮內膜的條件與捐贈者的月經週期同步,以適合胚胎著床, 達成受孕的目的。因此以這種手術生出來的嬰兒有時被稱為是「二陰一陽」或是「一父二母」。
這種取出顆粒細胞內的粒腺體,再與一隻精蟲注射到卵子內的手術,就像把新的,已充好電的電池又裝填到卵子內,讓它「發亮」又「發光」。根據臨床的研究發現,年紀大的卵子經過這麼一充電,可以使卵子的受精率升高,胚胎分裂較快、碎片較少,胚胎分裂停頓的情形也較少。
據說,這種「粒腺體更新術」的起源是來自「老幹新枝」的概念。基於維護生命的倫理與尊嚴,這種人工生殖技術是以治療不孕為目的,並不是作為創造生命的方法,因此大多數的國家都有明文的規定,凡是未婚者、單親或者是「同志」都無法要求做這種人工生殖技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