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解放是民主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运动开始于法国大革命时期,如同我们所知的,这一时期改变了继承法,在某种意义上是有利于做女儿的。沃尔斯托尼克利弗特所著的《妇女权利的证明》(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197),是引起了法国大革命而又为法国大革命所推动的那些观念的产物。从她那个时代直到今天,男女平等的要求一再被人们重申,并不断地被人们强调和取得成功。尔的《妇女的屈从》是一本非常具有说服力和理由充足的书,它对于紧接着他的后一代中那些有思想的人们产生了重大影响。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它的信奉者。并且早在60年代早期,我的母亲常常发表演说,支持妇女应具有选举权。她是如此地热衷于女权主义,在生我的时候,竟请一个叫做安德生的第一个女医生来接生。在当时,安德生不被允许做一个有资格的职业医生,而只能是一个获得证书的产科医生。当时男女平等的权利,只限于上等和中等阶级,所以没有太大的政治影响。每年众议院都有给予妇女选举权的议案,虽然总是得到伯克先生和彼克先生的大力鼓吹和支持,但在当时总是没有任何机会获得通过成为法律。但是,那时中产阶级的男女权利平等的倡导者,在其自身范围内可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就是已婚妇女的财产权利条例获得了通过(1882)。直到这一条例通过之前,无论已婚妇女拥有什么样的财产,它们都在她丈夫的控制之下,即使表面上有丈夫不得动用资本的条例。此后妇女在政治方面的运动历史为时甚近,并且广为人知,无须赘述。不过,最值得注意的是最文明国家的妇女已经非常迅速地获得了政治上的权利,鉴于在其过程中人们观念的巨大变化,其速度之快是过去无法比拟的。奴隶制度的废除或多或少是相似的,但是奴隶制度毕竟不存在于现代的欧洲各国,并且奴隶制度之对于任何人不像男女关系那样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