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双方属劳动纠纷应先经仲裁
原告:拿出摩托罗拉公司开会录音作证
派员工为对方维修手机通讯站,续约没签上,人才却流失,中关村一企业告状。
认为托罗拉公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从自己的企业抢走了17位工程师,北京亚太兰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把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经济损失95万余元。今天上午9点,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了解,这是国内罕见的小企业状告跨国公司抢夺人才案件。
对于亚太兰特公司的起诉被告辩称,既然原告认为摩托罗拉公司雇用了17位未与亚太兰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姑且不论是否是事实,但这明显属劳动纠纷,应先经过仲裁。
原告则在法庭上提交了2张员工进入摩托罗拉公司的进门证,以及工程师与亚太兰特公司的聘用合同,以证明侵权事实。
原告还提供了一份根据录音整理的书面证据,内容是一份摩托罗拉公司开会的会议记录,其中有这样一句:“你们在摩托罗拉公司工作不合法,给你们两天时间与亚太兰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但被告律师提出,庭前没拿到这份证据,无法质证。
法官询问能否当庭播放录音,原告称可以,但由于没有整理录音,播放时间长达两个小时。法官随即提醒原告应在庭前做好准备。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
案情回放
据指控,原告2001年与摩托罗拉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向被告派遣工程师,为被告维修手机通讯机站,成为摩托罗拉公司销售手机通讯机站重要的售后服务保障。
2004年l2月16日,摩托罗拉公司通知原告不再续签2005年合同,并表示把原告方的17名工程师招聘到摩托罗拉公司继续工作。2005年1月4日,摩托罗拉公司为17名工程师发放进入摩托罗拉公司工作的2005年全年出入证。而这些工程师至今还在摩托罗拉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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