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事件的背景是,在印度,作为网络的一种自由传播方式,博客正在对传统媒体产生冲击性影响,尤其是那些以抢先、独家为特点发布时局消息的博客,他们已经对一些以网络为主要来源的信息获取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由于这些博客大部分是没有经过官方许可的网络作者,因而,有可能对公众视听造成混淆。于是就有了印度官方准备对此进行监管的举措。
印度新闻官员的说法印证了这一点,他们认为,互联网对于受众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强大,甚至已经在一部分人群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那些以时局消息为记录主题的“博客”作者都可以被视为私人网络记者,他们将自己的观点、所见所闻公布在网络日志上,那些出名的“博客”每日都吸引众多的读者,其影响力不可忽视,但内容却良莠不齐,真实性难以确保,也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事实上,博客的兴起正如当年互联网的兴起一样,使得信息的传播不再有界限。但博客的不同之处又在于,作为一种信息产业的“发源地”,信息的来源,或者是说信息的生产者呈现出了比以往更大的自由度,而尤其不可忽略的是,有一些博客,他们正客观上被信息受众给予与传统上经过“新闻许可”的媒体同等的信息采集、生产、播报等权利。换句话说,他们正在获取事实上的“媒体身份”,或者说,他们正在逐步享有舆论引导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享有舆论的主导权。
已经形成的例证是,美国人已经通过博客了解了911事件、总统大选的最近进展以及党派纷争的更多信息,甚至很多来自博客的信息远比传统媒体更为详细(当然,并不一定准确)的信息。但不可否认,博客亦产生了更多被互联网“卫道士”(这个词汇并不含有贬义)视为负面的信息,比如,泄密、隐私、色情、侵权。
制造诸如此类事端的正是那些网络写手们。因此,印度主管部门的措施是从源头治理入手,给网络写手发“许可证”。从一些数据看来,印度政府的想法不无根据。据悉,面对目前44%的美国青年人通过阅读“博客”直接获得新闻的现状,美国政府已经开始给一些“博客”作者颁发官方许可证。今年3月,美国白宫就允许23岁的“博客”写手加雷特·M·格拉夫出席了白宫每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有报道说,美国一些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利用私人“博客”在公众中传播消息。
在我国,不可忽视的是,随着博客影响力的日益增加,更多关于博客与网络相关的权利、许可设置的法律问题将接踵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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