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在下不是翻譯專家,這也是我第一次在拙文中涉及翻譯這门話題,用粵人的講法就是「撈過界」,做生意是不熟不做,寫文章也應不知不寫,自己不清楚的,不要亂寫,搞清楚才寫。
最近約翰‧總理正在推動更換國旗,甚至要花二千多萬搞一次公投,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紐西蘭國旗很容易被混淆為澳洲國旗,兩面旗的顏色、米字与星星圖案實在是太近似了。
然而在紐西蘭的國名如何翻譯這一點上,華人一族也存在模糊與混亂,很多人都在問,究竟是「紐西蘭」還是「新西蘭」?
這属於英譯中的問題,還是另有重大涵義?
不止一個人問過我這個問題。
英文譯成中文的問題,我想大幅度引用一篇《中國翻譯》上的文章來作解答,因為這是專家之見。
一位筆名為「湘衡」的作者指出﹕「不少英文地名均以New 這個詞為首。翻譯這一類地名,一般有兩種方法。 一、完全音譯;二、意音混譯。
完全音譯,顧名思義,就是完全按照原文的發音來翻譯一個地名。音譯是翻譯各種專用名詞的最簡單、最基本 、也是最保險的方法,因此,用完全音譯法來翻譯帶New詞的地名,符合規範,無可指責。赫赫有名的紐約,便是 按此種方法譯出的。紐,為new的音;約,為York的音。紐約,是New York的完全音譯。
同樣的,紐西蘭的譯法也 屬此法。New,音譯為『紐』;Zealand音譯為『西蘭』。完全音譯New Zealand 便可寫成『紐西蘭』。
然而,目前大多數帶New詞的地名,卻是用第二種方法——意音混譯——譯出的。
此種方法,也只須顧名思義 ,便可了然。所謂意音混譯,又照意思,又按發音翻譯。
在翻譯『新』字地名時,冠首的New,用意譯作『新』 ;後面的部分用音譯,按其原文發音譯。如:New Dalhi,譯成『新德里』;New England,譯成『新英格蘭』;New Jersey『新澤西』;New Caledonia『新加利多尼亞』;New South Wales『新南威爾士』(這個名詞中,South 也是意譯); New Orleans『新奥尔良』;New Britai『新不列顛』;New Irelan『新愛爾尔』;New Plymout『新潑力墨士』。
所以New Zealand也就譯成『新西蘭』。這種譯法之所以比較盛行,大概是因為原文名字中的New確確實實有『新』的意思。如,New Delhi,是為了與舊的德里相區別而譯成『新』德里。其它如New England,New Jersey,New Caledonia等等,這些帶New詞的地名,均取其相對應的舊地相區分之故,而被冠以『新』字。」
作者還指出﹕「意音混譯『新』字地名,不是中國人的獨創。其他許多語言的譯者均使用此法。法譯『紐西蘭』,為Nouvelle-Zèlande。Nouvelle即為『新』。應該說,這是一種極其合理的譯法,既保留了原文的發音,更反映並尊重歷史。」
如此看來,紐西蘭与新西蘭,一字之差,應該只是「意音混譯」和「完全音譯」之別,并沒有其它意思。
我個人覺得箇中還摻雜了海外華人社會的变化這一因素,在上一世紀八十年代之前,幾千萬海外華人九成九是廣東人,其中又以四邑與中山的為多。他們到了海外謀生,可沒有翻譯家替他們翻譯國名地名,先僑都是以鄉音土語來自創的,隨著時間推移,代代相傳,也就約定俗成,變為固定名稱。
以前先僑也有把紐西蘭譯作「紐絲崙」,把奧克蘭譯作「屋崙」的,「屋崙華僑會所」、「屋崙中山同鄉會」之名至今仍在使用,彰顯本國華人歷史之滄桑悠久,也無人覺得有問題。
南島Christchurch譯作「基督城」,是一種十分傳神的意譯,近年偏偏有人譯作「克賴斯特徹奇」,就有點多此一舉。而意圖強行統一某些譯名,例如以「新西蘭」取代「紐西蘭」,完全沒有意義和沒有必要,也行不通。
關於這一點,《中國翻譯》一文的作者也有很深刻的評說﹕
「然而,不可走極端,不能說這才是唯一正確的譯法。語言既為人所接受的譯名,千萬不可用所謂某種正確的標準衡量之,甚至強行加以修改。試想,New York如果改用完全音譯法。譯成『新約克』的話,豈非天下大亂?鬼才知道那是個什麼地方!
至於New Zealand的兩種譯名——『新西蘭』與『紐西蘭』只要大家明白兩者均指同一地,兩種譯名完全可以並存,智仁者完全可各取己所愛。自以為『新西蘭』或『紐西蘭』還有其它含義,實在是與翻譯研究風馬牛不相及。」
同理,『新西蘭』或『紐西蘭』,使用哪一個,如何使用,交由生活在這里的華人自已去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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