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长江诗歌奖”征稿启事
第一届“长江诗歌奖”
征稿启事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横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区,共计19个省、市、自治区。滔滔长江腾蛟龙,巍巍群山威虎雄。
为推动诗歌繁荣与复兴,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学氛围,展示当代青年的创作佳绩,鼓励他们为了诗歌艺术而不懈努力。我们特举办第一届“长江诗歌奖”。
本届“长江诗歌奖“将邀请当代著名诗人、学者,以及部分优秀青年代表进行评审。本次“长江诗歌奖”采用三审制度,在复审阶段增设“入围奖”“提名奖”,力求全方位、多角度地鼓励青年创作、选拔出优秀青年诗人。
征稿对象
第一届“长江诗歌奖”面向全体高校在读生、诗歌爱好者。
征稿时间
2023年4月1日午9时上——2023年7月4日上午9时
来稿要求
1.参评诗歌作品仅限汉语新诗。
2.参评者提供的诗作限在10首左右。
3.本次大赛仅自荐电子来稿。
4.来稿采用“一个Word附件”形式,即多篇诗作和个人信息统合在一个Word文档内作为附件寄送。
5.来稿word文档最开始段落处注明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6.请参赛者将作品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参评第一届‘长江诗歌奖’”字样。
评选流程
评选过程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参赛作品将经过初选等环节打分按得分多少为序公布100名授予“长江诗歌奖入围奖”,复选再从入围名单中选出50名授予“长江诗歌奖提名奖”,最后终选公布10名“长江诗歌奖”得主。评审团由诗人、作家、学者、诗歌评论家组成。
其他事项
1.活动进展
第一届“长江诗歌奖”的最新动态在共青团长江大学官方和“长江诗会”公众号公布。组委会成员另行通知。获奖选手将邀请参加第二届长江诗歌节。颁奖典礼将在长江大学(武汉校区)举行,日期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
彭书锦18827686867
朱 欢18327264544
3.“长江诗歌奖”答疑QQ群:
858205157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学生事务部
2023.3.28
编辑: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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