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前高层黄宗华在美受审 裁定行贿洗钱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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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集团华裔前主管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因牵涉“一马基金”(1MDB)丑闻,被纽约东区联邦法庭裁定贿赂和洗钱罪名成立,面临最高可判囚30年。


综合《纽约时报》和CNBC报道,陪审团经过近2个月审讯后,8日裁定马来西亚籍的黄宗华罪成。法庭相信,当年黄宗华为替高盛集团争取业务,协助时任上司莱斯纳(Tim Leissner)发行3笔债券,为马来西亚的主权投资公司“一马基金”集资65亿美元,但当中45亿元在2009至2015年期间,被马来西亚多名官员及银行家挪用,转而购买梵高、莫奈等大师的名画,或者购买加州比华利山和英国伦敦的豪宅,甚至资助拍摄电影《华尔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

检察官批评,“一马基金”案是国际金融史上最重大的丑闻之一,经费本用于发展马来西亚经济,造福当地人民,但却成为被告和其他同党自肥的工具,因此这次裁决不但标志着法治胜利,也是马来西亚人民的胜利。

外界相信,49岁的黄宗华是案中唯一在美受审的高盛前雇员,他一直否认控罪,辩护律师也表示,莱斯纳为了换取较轻刑罚,才让黄宗华成为替罪羔羊。

“一马基金”丑闻于2018年曝光,当时牵连多国不少政商人物,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Najib Razak)因此下台后,前年又被马来西亚法院判监12年。案中美国的部分则在2月中开审,聆讯至本月5日后,陪审团开始退庭商议。这次黄宗华罪成后,法官尚未公布判刑日期。

受到丑闻影响,高盛前年已支付近30亿元罚款,其马来西亚子公司也同意认罪。至于策划案件的马来西亚富商刘特佐(Jho Low)仍然在逃,据报目前藏身中国。检方相信,刘特佐透过高盛为“一马基金”发行连串债券后,挪用了接近10亿美元。

黄宗华的上司莱斯纳也于2018年认罪,案件定于7月宣判。检方指他非法获利6000万元,莱斯纳则称,自己曾向黄宗华支付3500万元佣金。

来源: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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