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主嫌:7次被执行的老赖 或曾刑拘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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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在唐山打人案的监控录像中,绿衣男子先骚扰、殴打在用餐的女性。根据唐山、廊坊警方通报,该男子为陈继志。 (网络截图/图)

陈继志的火锅店经营不过一两年时间便关店转让。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人们往原址扔鸡蛋、送花圈,现任店主不胜其扰。

陈继志曾将自己的车辆借给刘涛,刘涛驾驶肇事,损坏了8辆轿车后逃跑。陈继志自愿承担赔偿责任但未履行,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刘涛曾犯故意伤害罪,在他的判决中有一名涉案人叫陈继志,并被标注为“刑拘在逃”。

在唐山打人案的监控录像中,绿衣男子先骚扰、殴打在用餐的女性。根据唐山、廊坊警方通报,该男子为陈继志。 (网络截图/图)
在唐山打人案的监控录像中,绿衣男子先骚扰、殴打在用餐的女性。根据唐山、廊坊警方通报,该男子为陈继志。 (网络截图/图)

2022年6月12日,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

陈继志是备受关注的唐山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在6月10日案发当日,由唐山警方抓获归案。(详见南方周末此前报道《唐山打人事件报警者发声:被打女性说不认识嫌疑人》)6月11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该案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南方周末记者在唐山采访证实,陈继志曾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陈继志涉嫌参与一起暴力案件,或曾刑拘在逃。

曾经营火锅店,原址被送花圈



网传陈继志曾经营一家“豆捞坊”火锅店,位于唐山市路北区玫瑰庄园,后转让给他人经营。6月12日上午,南方周末记者来到该址,发现店铺已关闭,两层高的铺面被绿色挡板围住,正在装修当中。

陈继志曾经营一家火锅店,后转让,店铺正在装修中。 (南方周末记者 高伊琛/图)
陈继志曾经营一家火锅店,后转让,店铺正在装修中。 (南方周末记者 高伊琛/图)

南方周末记者向多名周边商铺员工出示唐山打人事件的监控录像。他们表示,监控中先对正在用餐的女子进行骚扰并殴打的绿衣男子,长相与往日见过的豆捞坊老板一致。据警方通报,该男子为陈继志。

一墙之隔的美发店工作人员周超(化名)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自家店铺已在此处经营五年,隔壁底商最早是家装修公司,四年前,陈继志接手后改为火锅店。

周超最初得知唐山打人事件,也是因为周边人在视频中认出了陈继志,向他询问。“当时有别人看见了以后问,这个人是不是你隔壁开饭店的,我一看,挺像。”

他虽认得陈继志的长相,此前却并不知道其全名,只听其他人管他叫“志哥”“小志”。这一说法得到周围其他店员的确认。6月10日,南方周末记者致电接手经营的老板,他表示不认识前任老板,是从中介盘下这间店面,但可以确认前任店主姓陈。

据附近店员称,陈继志往日不常来自家的餐饮店。“把店建起来以后,有他一个合伙人盯着。合伙人干着干着也不干了。”周超说,他并不知道陈继志的合伙人姓名,只知道对方中途退出。

周边店铺的店员们同陈继志见面次数较少。“最早都是服务员在这盯着,一大帮服务员,他真没咋看见。来了以后就是见过几次面,装修、开业啥的,他也在这待过一段时间。我们也上隔壁吃过饭,邻居嘛。”周超说。

附近一位店员感到很惊讶,称以往见到的陈继志同烧烤店打人视频中的样子判若两人,“平常比较和蔼,挺讲究的一个人。啥事都是他宁可自己吃点亏的,也不爱占小便宜。”但该名店员也强调,同其见面次数不多,时间较短,彼此不太熟悉。

数名店员辨认监控录像后均称,平日只见过陈继志,视频中出现的其余打人者长相都很陌生,没有在商铺附近见过。

豆捞坊经营不过一两年时间便关店转让,接手的蒸蚝店后亦搬离,“现在(正在装修的)是第三家。”附近一位店员称,承接该处商铺的是位女老板,头天刚将店铺围住开始装修,第二天就发生了唐山打人事件。

周超指着带有蛋液污渍的玻璃门说,“你看看那门上的臭鸡蛋,啤酒瓶子,昨天(6月11日)清走了一车了。”

距离底商几百米,是一处警务站。“警务站的警察也说了,(花圈)不要往这送了,人家换了第三手了,也备案了,还没开业,在装修着,挺晦气的。”周超说,“外界都以为是陈继志出事了以后赶紧围上,其实不是。”



不胜其扰的现任店主已于6月11日将店铺招牌更换。周超点开6月11日拆除招牌的视频,南方周末记者看到,视频中一辆黄色吊车正在施工,二楼的木质招牌写着蒸蚝店铺名及广告语,一层牌匾仍是“豆捞坊”品牌字样。目前,这些元素均已消失,只余光秃秃的钢架。

6月12日,店铺对面的水沟里还堆放着残留的花圈,其中一幅“挽联”上写着咒骂的字眼。“那里面有香,烧纸。”周超说,最严重的是10日晚上,店铺外围摆满了花圈,还有人过来直播。他能理解大家的心情,但也希望“赶紧澄清了”。

6月12日,店铺对面的水沟里还堆放着残留的花圈。 (南方周末记者 高伊琛/图)
6月12日,店铺对面的水沟里还堆放着残留的花圈。 (南方周末记者 高伊琛/图)

涉及7起民事执行案件

根据企查查信息,陈继志名下有两间公司,一间从事水产养殖,一间从事广播电视;而前者在2021年3月25日被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自2017到2020年,陈继志涉及7起民事执行案件,均为被执行人,包括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不当得利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

2017年2月4日,在唐山,陈继志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借给刘涛,而后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在驾驶中肇事,损坏了8辆轿车和中央护栏、树木,并在事故后弃车逃跑。经交警认定,刘涛因超速行驶,事故后弃车逃离而负事故全部责任,而陈继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被告刘涛承担的全部民事赔偿任。

然而,陈继志拒绝赔偿其中一位出租车司机和一位轿车司机,称对方索要的金额过高。在出租车司机的案中,经过两次审理之后,唐山中院在2018年认定了赔付金额28215元,但因其未履行执行义务,陈继志在11月30日被限制高消费;隔月,他被判向轿车司机赔偿22.6万元,同样拒绝赔偿,并因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而被限制高消费。

南方周末记者通过出租车公司联系到上述交通事故中的出租车所有者孙某,对方表示事情在2018年得到解决,不愿再添麻烦。

2018年7月,由于一起2016年的民间借贷纠纷,陈继志在路北区的一套房产被拍卖,执行标的为70.5万余元;同年8月,他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限制高消费。

在这一次司法拍卖里,案外人针对拍卖的这处房产提交了为期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3年6月3日至2033年6月3日。

6月12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该房产处,无人应门,同层邻居称该房产已有近半年无人入住,租客于春节前后离开,此后空置。房主一家三口居住过两三年,之后房子频繁更换租客,“来了三拨四拨的”。

这位邻居年纪较大,在看过南方周末记者提供的陈继志视频资料后,他称房主外貌与视频里“长得差不多”,“但有两三年没见了”。他说,两家人在同一时期入住,对方看起来三四十岁。房天下显示,该小区建于2007年。

2019年,陈继志因连续拖欠机票款33640元被告上法庭。原告说,他多次承诺偿还,但总是有各种事情推诿,不肯见面,不接电话,最终只能诉至法院。法院裁决陈继志在判决生效后支付机票款和利息,但陈继志并未支付,并因规避执行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同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起诉陈继志和其伴侣,要求其偿还购房贷款48.1万和利息合计49.7万元,受到法院支持,并在2020年被执行。

根据其伴侣在法院的说法,自己与陈继志已分居很长时间,此处房产是两人贷款购买,之前一直是陈继志父母居住,后由陈继志居住,她本人没有住过。

6月12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该处房产登记地址,位于路北区玫瑰庄园某栋住宅楼的最高层,同陈继志原经营店铺“豆捞坊”所在位置相距不过数百米。前者属玫瑰庄园居民楼,后者是玫瑰庄园底商。



该处房产无人应门,门口堆着啤酒瓶、花盆等杂物。对门一名女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该处住户“很少露面”,自己由于不常出门,两家很少遇见。对于该处房产近一两年内是否有人居住,她答复“应该是住的,但是我具体的不太清楚”。

楼下住户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玫瑰庄园为商品房,邻里间互不认识,相处甚少,自己对陈继志没有什么印象。

2019年,中银消费公司起诉陈继志和其伴侣,要求其偿还贷款本金20万元及24%的利息和滞纳金,得到法院支持,并在2021年被执行。

或曾参与聚众暴力伤人

上述2017年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刘涛,在2015年犯下一起暴力案件,涉案人员中有一人叫陈继志。在刘涛的判决书中,陈继志被标注为“刑拘在逃”。

根据美篇平台账号“路北巡控”在2019年发布的消息,陈继志曾在2015年参与过一起聚众暴力伤人、非法拘禁事件。2015年12月,陈继志伙同三名男子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打伤一人,后用车将其拉到一个大院继续殴打,打完后将其关在车的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陈继志等四名犯罪嫌疑人经光明里派出所的专案小组缉拿后落网。

美篇账号“路北巡控”在2019年3月到2020年6月期间共更新45篇文章,多以“路北分局”“路北公安”为标题前缀,内容涉及唐山市路北区域10家派出所的警情动态,但未认证为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的官方运营账号。6月11日早,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光明路派出所,对方表示不便回应。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信息,该案发生于2015年12月12日。法院审理查明,当日,被告人刘涛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刘涛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

后刘涛等人将商某强行带上一辆黑色帕萨特离开,带到陈继志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至次日12时许,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经鉴定,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2018年12月,路北区法院判决刘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刑期至2020年4月20日止。2019年3月,唐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刘涛的判决书在涉及陈继志时,注明其为“刑拘在逃”。

在唐山打人案的9名嫌疑人中,警方通报其中一人为“刘某”。网传其名为刘涛,但南方周末记者暂未确认是否为同一人。

来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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